为促进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部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核心任务和“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创新实施“线上+线下”两个战场工作模式,持续开展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线上”强化远程监管手段应用,利用多源数据融合的信息化支撑平台和“空天地”一体化手段精准发现问题线索,组织地方现场排查,拉条挂账推进整改。“线下”组织部级专业化现场监督帮扶工作组,集中优势力量,强化压力传导,逐级压实责任,形成工作闭环。“线上+线下”两个战场协同配合,既充分发挥部级层面技术优势,又有效调动地方工作积极性,上下协同、合力攻坚,高效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近期,生态环境部公布大气监督帮扶领域的5个典型案例。其中北京中瑞环泰科技有限公司在实际采样时长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情况下,为通过质控审核,编造了采样时间。
北京中瑞环泰科技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
【案情简介】
2023年12月,生态环境部派出工作组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监督帮扶。在检查某印刷公司自行监测报告时发现,由北京中瑞环泰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自行监测报告(编号:HJ2312012Q-1)中,原始采样小票显示非甲烷总烃的采样时长为40分钟,但调阅监控视频发现,现场实际采样时长仅10分钟,采样记录时间与实际不符。工作组随即将该线索移送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经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发现该第三方检测公司现场采样人员在实际采样时长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情况下,为通过质控审核,编造了采样时间。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关于组织开展强化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违法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京环办〔2023〕76号)规定,将线索移交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执法人员现场开展调查询问,调取相关证据材料
【查处情况】
该第三方检测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和第二款第(二)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或者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的”规定,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对北京中瑞环泰科技有限公司处罚款3万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启示意义】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是贯彻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强化污染源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随着排污许可体系的逐步完善,生态环境部门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管力度逐渐加强,发现少数社会监测机构受利益驱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严重干扰了生态环境管理秩序,破坏公信力。本案中,监督帮扶工作组在发现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时间与实际情况存在明显偏差后,及时固定证据,移交线索。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协作机制,高效推动案件立案查处,形成了严厉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的工作合力。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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