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全体党员干部模范践行

文摘   2024-12-31 21:08   浙江  

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全体党员干部模范践行

——致全县党员干部倡议书


为深入贯彻实施《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和《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积极响应市、县关于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工作安排部署,营造文明、平安、祥和的社会氛围,特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双禁”践行者。熟悉掌握“双禁”规定,严格遵守“双禁”要求,严禁在禁止销售燃放管控区购买、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并督促家属共同遵守,在践行“双禁”工作上作表率。

二、争当“双禁”宣传者。积极向亲朋好友、街坊邻里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有关“双禁”规定,积极参加村、社区和“家园支部”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属地开展“双禁”宣传,努力让不燃放烟花爆竹成为公众共识,凝聚正能量。

三、争当“双禁”监督者。积极报名参加村社“双禁”巡查活动,发现在禁止销售燃放管控区内违规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时,及时劝阻违法行为,在监督“双禁”工作上当先锋。鼓励采用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表达情感,引领绿色健康的节庆新风尚。

“双禁”工作对巩固大气治理成果、展现国际化绿色山水美好城市新图景和保障群众安全健康意义重大,请全县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禁放意识,争做模范,担当作为,用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中共安吉县委组织部

中共安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相关规定链接:

1.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https://www.anji.gov.cn/art/2024/12/1/art_1229562858_1679602.html


2.【文字解读】关于《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的政策解读https://www.anji.gov.cn/art/2024/12/1/art_1229562859_1679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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