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达2025年春季征兵开始啦!

文摘   2024-11-13 11:02   上海  

2025年春季

征兵报名


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是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


2025年春季大学生征兵工作已正式启动

请有志参军的杉达学子

自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2日

先到本人辅导员处报备再到学校征兵办

咨询和应征报名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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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条件

一、年龄条件:男青年为当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一般为当年年满18至22周岁,具体条件以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发布的《上海市征兵宣传手册》为准。

二、文化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优先征集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视力矫正手术时间必须满半年及以上,无并发症,手术后的裸眼视力须达到4.8及以上。具体条件详见全国征兵网《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网址:https://www.gfbzb.gov.cn/zbbm/zcfg/byfg/tjbz.shtml

四、政治条件:应征青年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具体条件要符合《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及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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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报名步骤

1.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网上应征报名。(备注:应征地必须选择上海杉达学院)

2.完成了全国征兵网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后立即到本人辅导员处及各学院征兵工作联络员老师办公室进行报备。

3.完成上述两项步骤后的应征报名学生必须按本人所在校区分别到下列地点进行应征报名现场确认:金海校区和长寿路校区的应征报名学生必须到金海校区学保处(10号楼115室)进行应征报名现场确认;嘉善校区的应征报名学生必须到嘉善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1室吴凡老师处进行应征报名现场确认;沪东工学院的应征报名学生必须到沪东工学院孙青老师办公室进行应征报名现场确认。应征报名学生在进行应征报名现场确认的同时需提交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报名照一张(不能戴眼镜)。


 特别提醒 


仅在全国征兵网进行了网上报名

但未进行应征报名现场确认的学生

视为本次校内应征报名无效

男女生报名现场确认同时进行



优惠政策

一、保留学籍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应由学生本人在入伍前向学校提交申请,经学校同意受理并履行相应手续后,学生在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二、学费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直招士官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本、专科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学生每人每学年享受16000元的学费补偿/代偿或学费减免。

三、转换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按实际情况办理相应手续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四、免修学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五、专项招研根据实际需求,教育部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8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六、考研加分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七、免试专升本从2022年招生起,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获得毕业证书的,经本人申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者根据本人意愿入读成人本科,此项政策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八、视作大学应届毕业生在部队服役2年及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1年内视作大学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聘职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优先录用;可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申办就业报到手续。

九、视同毕业实习经历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役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十、服役优待金本市在役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同步递增;对到西藏等高原艰苦地区服现役的,按照本市在役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的2倍数额发放优待金。

十一、服役补助对从普通高校毕业且无就业单位的人员中招收的专业士官,结合本市实际,在其规定的服役期间,由负责招收的区政府参照其入伍当年的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的2倍,分年发放服役补助金,并由区政府征兵办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到西藏等高原艰苦地区服现役的,其服役补助金按照上述计算方法的2倍数额发放。

十二、一次性经济补助对自主就业或者继续完成学业的退役义务兵,由区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标准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并根据本市综合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对自主就业或者继续完成学业的退役士官,从其担任士官当年起算,服役年限每增加一年,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照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递增10%。

十三、一次性社会保险费补助或者生活补助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照本市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一次性给予24个月的社会保险费补助或者生活补助。

十四、就业优势对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含直招士官)实行预留岗位定向招录(招聘)和专项岗位优先招录(招聘)。

十五、专项落户从本市应征(应招)入伍、服役期间表现良好井按规定服满现役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上海户籍大学生,包括退役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及退役复学后入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其退役后或者毕业后被本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者与本市范围内各类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不含劳务中介机构派遣人员)或自主创业的,由其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限内通过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申请渠道申报本市户籍,经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按照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相关政策审定后,直接办理上海户籍。

十六、直接赋予居住证标准积分从本市应征(应招)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上海户籍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者在校高职(专科)生,按照规定服满现役、表现良好,退役后或者退役复学专科毕业后,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的,可按照规定申办上海市居住证,并直接赋予居住证标准积分。在申请居住证转办上海常住户籍时,其服役年限视同居住证持有年限。


海报 | 范冰冰、康乐乐

制作 | 彭丽灵
审核 | 王晨旭

责编 | 汤金伟


上海杉达学院学生教育与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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