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爱“无碍”,苏州市“残联+法院”协作助残,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文摘   2025-01-07 15:24   江苏  

2024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我市各级残联、人民法院积极进行沟通对接,研究建立助残协作机制,探索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具体举措。


市残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了《关于为残疾人提供全流程优质诉讼服务的实施办法》,提出十条惠残举措:

  • 一是构建“全覆盖”无障碍诉讼环境;

  • 二是成立“零距离”扶老助残志愿团队;

  • 三是推进“家门口”解纷站点建设;

  • 四是倡导“多元化”低成本解纷方式;

  • 五是提供“心贴心”现场帮办服务;

  • 六是开展“主动式”诉讼指引;

  • 七是畅通“全链条”诉讼绿色通道;

  • 八是注重“源头端”纠纷预防工作;

  • 九是建立“手拉手”助残协作机制;

  • 十是营造“法治化”社会保障环境。

最大限度消除残疾人诉讼不便,进一步保护了残疾人诉权,确保残疾人在司法领域能够平等地行使其权利并获得公正的对待。


同时,市残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进一步体现了司法机关对于残疾人群体的格外关注、格外关心,对于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推动苏州残疾人工作法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案例一

相城区人民法院、区残联通过构建“手拉手”助残协作机制,促成一起多年前企业破产案件和解,成功为3名残疾人追回拖欠的工资等费用。

疫情期间,相城区某公司因经营困难倒闭,拖欠5名职工工资薪酬,其中有3名为残疾人,涉及资金34万余元。后由于多种原因,3位残疾人一直未能要到工资。相城区人民法院在推动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碰到了难题。各职工债权人因经济困难,同时又害怕垫付费用后即使启动诉讼、花费多年仍可能无望追回款项,对追缴股东出资的诉讼方案均表示不同意。

相城区人民法院、公司代表和相城区残联召开联席会议。在了解到本案残疾人职工生活困难等实际情况后,相城区残联提出可向区慈善会申请“助残圆梦”基金,全额垫付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费用,用于后续诉讼。会后,通过“绿色通道”,9489元助残专项费用很快到账,诉讼保全程序正式启动。不久后,公司提出和解意向。

案件处理过程中,相城区残联会同区人民法院至残疾职工家中走访慰问,并征求对和解方案的意见。2024年12月13日、2025年1月2日,公司按照和解协议按期支付了第一,第二期履行款,各残疾职工也已收到相关款项。



案例二

姑苏区残联与姑苏区人民法院召开优化残疾人诉讼服务工作座谈会,就进一步深化完善保障残疾人权益、提升诉讼服务工作水平进行探讨。建立“10+8”暖心诉讼服务机制,针对特殊群体的司法需求,以优质诉讼服务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在辖区八个街道全覆盖打造社区“融诉驿站”为特殊群体提供家门口的智慧诉服。发放智慧庭审使用手册,为特殊群体参加线上庭审提供场景化诉讼指引。设立特殊群体服务岗,安排导诉台干警主动询问需求,提供精准、细致的指引服务。针对特殊群体的相关查档、立案需求,有序开展上门服务。






下一步,市、县级市(区)两级残联和同级人民法院将密切协作,进一步协同优化涉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积极营造无障碍诉讼环境,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诉讼服务,持续做好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共同形成司法保护合力,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苏州市残联维权处、相城区残联、姑苏区残联

编审:市残联群宣处


苏州残联
宣传残疾人相关政策、选登残疾人优秀事迹、发布有关残疾人方面的活动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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