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期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又称为ESG,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三个维度评估企业经营的可持续性与对社会价值观念的影响。
内容来源 | 绿地数字经济产业研究院
01
ESG
央企上市公司 ESG 报告披露率已达99.6%
11月7日,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发布《中央企业上市公司ESG蓝皮书》。《蓝皮书》对中央企业上市公司ESG的实践、治理、指数、案例和报告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报告。《蓝皮书》显示,中央企业上市公司持续加强ESG管理体系建设,夯实ESG治理根基。在管理体系方面,近六成在董事会层面设立了ESG领导机构,四成将ESG绩效纳入管理薪酬考核范畴,近九成明确ESG工作主管部门处室,较2023年增加近10个百分点。在信息披露方面,截至2024年9月底,央企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ESG报告披露率达99.6%,其中82家央企集团控股上市公司ESG报告覆盖率达100%。93.9%的央企上市公司ESG报告与年度财务报告同步披露,在ESG影响力方面,20.4%的央企上市公司将ESG融入品牌或影响力建设,48.2%开展ESG优秀评选。另据《蓝皮书》显示,仅14%的央企上市公司参与过ESG的标准制定工作,15.6%开展过ESG课题研究。
研究院点评:《蓝皮书》展现了中央企业在ESG管理体系和信息披露方面的显著进展,充分体现其在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低碳转型以及引领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积极作为,为构建绿色、韧性和高质量发展经济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
02
碳中和
《能源法》表决通过 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能源法。该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能源法共九章,依次为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八十条。能源法规定,为了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根据宪法,制定能源法。能源法突出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导向。《能源法》第4条明确规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全面降低能源消耗,防止和减少能源浪费。”第5条规定“国家建立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富煤、贫油、少气”,同时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资源丰富,发展可再生能源潜力巨大。应对能源需求压力巨大、供给制约较多、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等挑战,需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能源法在法律层面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将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研究院点评:《能源法》的实施将为中国能源安全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促进能源结构的优化和能源利用效率的提升,同时为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和碳中和目标提供法律支持。
两部门:推动建立交通物流领域碳资产管理和碳排放核算机制
11月12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的通知,提出到2027年,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取得显著成效,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力争降低至13.5%左右。其中指出,大力提升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研究开展双挂汽车列车运输测试。因地制宜推广应用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布局建设专用换电站。推动建设一批公路服务区充电桩、换电站、充电停车位。加快提升港口、机场、物流园区等车船清洁化水平,加快水上运输装备大型化、标准化。深入开展城市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推动建立交通物流领域碳资产管理和碳排放核算机制。支持高铁物流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落实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
研究院点评:公路运输在我国货运领域仍占据主导地位,是交通运输碳排放的主要来源。这一举措将推动交通物流行业向高效、绿色、智能方向发展,为实现“双碳”目标和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工信部“碳足迹”最新部署:优先开展钢铁、建材等行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足迹管理工作部署,加快提升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促进相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提出到2027年,制定出台200项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应用场景得到显著拓展。《指南》提出,针对市场需求迫切、减排贡献突出、产业链关联性强、供应链带动作用明显、国际贸易量大的产品领域,聚焦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等行业,开展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制定,成熟一批、推进一批、持续完善,稳步有序扩大产品覆盖范围。《指南》明确了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的“路线图”,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要加快标准研究制定,稳步有序扩大覆盖产品范围,积极构建完善的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体系;要按照“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梯度制定的工作体系,建立标准实施评估和持续更新机制,为企业、机构提供统一规范的规则标准;要充分发挥产品碳足迹对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牵引作用,丰富标准应用场景,引导企业低碳改造,促进产业链和供应链转型升级,增强绿色低碳竞争力。
研究院点评:工业是碳排放的重要领域,加快制定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对于支撑建立统一规范的碳足迹管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市宝山区制定出台长三角首个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导则
为鼓励和规范宝山区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工作,近日上海市宝山区发改委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制定出台了长三角首个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导则《宝山区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导则》。其中提出,宝山区希望通过机关事业单位示范引领,一方面,推动宝山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大型活动组织者,对大型活动实施碳中和,从理念、方法、技术等方面,深入理解和提倡绿色办会、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等;另一方面,推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将实现的降碳量开发成碳信用产品,可形成碳资产收入,并且可用于大型活动碳中和。从而凝聚全社会共识,在全区形成绿色低碳转型的良好氛围,各方共同努力,积极打造绿色机关、绿色商圈、绿色园区等示范性场景。
研究院点评: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对于大型活动碳中和的示范引领,宝山区将进一步推动区域活动碳中和方面的创新实践,形成对接国际标准、符合国家要求、具有宝山特色的大型活动碳中和长效机制。
03
绿色建筑
广州: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按照20元/m²予以补助
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广州市促进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发展资金支持实施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其中提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发展资金支持工作,编制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年度支持资金预算,确定支持项目等。其中获得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示范项目,二星级绿色建筑按50元/㎡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上限为50万元;三星级绿色建筑按100元/㎡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上限为100万元。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按照50元/㎡予以补助;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按照80元/㎡予以补助;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示范项目按照100元/㎡予以补助。单个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示范项目补助金额上限为200万元。符合以下条件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按照20元/m²予以补助:(一)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综合节能率达到10%(含)以上的公共建筑;(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综合节能率达到15%(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单个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补助金额上限为100万元。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及有关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安全生产等要求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的研发、标准制定等项目,每项目按照不超过50万元给予事后资金补助。
研究院点评:《实施办法》明确了广州绿色建筑资金支持范围和金额,将一步推动省资金支持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高质量发展,针对具有示范效应的项目提供补助,以促进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的提升。
04
绿色金融
COP29正式启动全球碳市场
当地时间11月11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开幕会上批准了《巴黎协定》第六条第四款,正式启动了全球碳市场。根据《巴黎协定》第六条第四款,将建立一个由联合国实体监督的全球碳市场。这个市场将允许项目开发者向监督机构申请注册他们的项目,并且项目必须得到实施国和监督机构的批准后才能开始发放联合国认可的碳信用。COP29的这一批准为实现《巴黎协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NDCs)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工具,预计将有助于高排放经济体实现其气候目标,并且允许资金流向有潜力开发碳项目或保护现有碳汇的发展中国家。据COP29主席Mukhtar Babayev表示,通过有效匹配买卖双方,这样的市场每年可以减少实施NDCs的成本高达2500亿美元。
研究院点评:COP29会议的此项批准将为全球碳市场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全球碳市场有助于推动全球气候行动的均衡发展,将为全球经济绿色转型提供有力的金融工具。
05
碳市场
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本周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行情为:最高价106.02元/吨,最低价103.58元/吨,收盘价较上周五下跌0.24%。本周挂牌协议交易成交量1,414,423吨,成交额148,685,499.99元;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量8,917,702吨,成交额901,960,329.84元。本周全国碳排放配额总成交量10,332,125吨,总成交额1,050,645,829.83元。
11月15日,本周ICE欧盟碳排放权(期货价格)下跌0.85%,报67.44欧元/吨。
复旦国金课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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