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养老保险缴费期接近尾声
按照政策规定
在当年缴费期内
未及时缴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无法在以后年度补缴
特此提示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请于2024年12月25日前
完成当年缴费
(一)线上查询方式。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12333.gov.cn)、电子社保卡(小程序、APP等服务渠道)、掌上12333APP,选择“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进行办理;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进入办事中心,选择“人员账户查询”办理。
(二)线下查询方式。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的社保中心经办窗口或“社银合作”银行网点进行查询。
自2024年4月1日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需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我省办理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税务部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缴纳养老保险费。
(一)线上缴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通过“黑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龙江税务”APP、“黑龙江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黑龙江税务社保缴费”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申报缴费。当年未缴纳的月份,可随缴费当月一并补缴。
缴费分为特殊缴费模块和日常缴费模块。2024年1-3月份正常参保状态人员可直接通过特殊缴费模块缴费。2024年4-12月份缴费可通过日常缴费模块缴费。全年需分两次缴费,可自行选择缴费档次及缴费月份。
(二)线下缴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通过当地税务部门合作商业银行柜面线下渠道进行申报缴费(市区和肇州县的代征银行为龙江银行,林甸县和杜蒙县的代征银行为农商银行,肇源县代征银行为建设银行)。
(三)签约银行批扣。已与龙江银行(市区及肇州县)、建设银行(肇源县)、农商银行(林甸县和杜蒙县)签订批扣协议且往月一直采取批扣方式缴费的可延续使用。
请关注是否存在当年月份断缴保费情况。如缴费,请务必在12月10日前将当年应缴保费存入签约银行卡内。如未及时存入保费或银行未正常扣款,请务必于12月25日前通过税务“掌上办”或代征银行柜面缴费。
注意:进入银行批扣时间段(约1周时间),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无法通过税务“掌上办”或代征银行柜面缴费。通过税务缴费渠道缴费3-5个工作日后,参保人员可通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缴费记账情况。
(一)跨年度不可补缴。按照政策规定,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不能跨年度补缴,每个年度需在当年交齐。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类缴费渠道进行缴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务必于当年12月25日前完成缴费。
(二)缴费时没有2024年1-3月份属期数据人员。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到就近社保中心经办窗口、“社银合作”银行网点或者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将2024年1-3月的特殊征集信息传递税务部门后,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进行缴费。
(三)超龄缴费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缴费不足15年,仍需继续缴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因达到退休年龄后签约银行已不能自动扣缴养老保险费,需通过税务“掌上办”或代征银行柜面进行缴费。
(四)有暂停缴费意愿人员。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存在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异地参保缴费、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暂时不想继续缴费、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情况,请及时办理养老保险暂停缴费。若刚通过税务掌上办或银行进行缴费,请不要马上办理停保,需等待缴费记入账户后再停保,否则缴费无法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五)手机号变更人员。已更换手机号或在社保未登记联系方式的参保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社保中心经办窗口、“社银合作”银行网点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建议使用360极速或谷歌浏览器),选择“人员基本信息修改”业务,及时变更手机号。
识别二维码见附表
1.2024年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全市灵活就业参保社保经办机构网点(含社银合作网点)
3.2024年全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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