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医判刑!国家出手:村卫生室抽检行动来了

健康   2024-11-15 11:36   四川  

来源:乡村白大褂整理发布

日前,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村卫生室、诊所被列为重点抽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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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明确:打击非法行医

严查村卫生室

关于“医疗机构监督”,该《通知》提出:重点抽查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诊疗活动)管理情况,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会造成误诊、延误病情,严重可能导致患者死亡。

非法行医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处罚,可能面临经济罚款、行政拘留甚至刑事责任。

1、无证行医:赤脚医生罚款9.3万

据北京卫健委曝光,赤脚医生张某因无证行医被顺义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查处,并履行了大额罚单。


经查,张某为患者开展诊疗活动,现场却不能出示《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

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及依据《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细则》,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9.3万元的行政处罚。

2、非法行医,村医判刑

据中国法院网公布,喀什地区巴楚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被告人师某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


根据被告人师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被告人师某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3、无证坐诊,村医被逮捕

据《河北新闻网》报道,康某系小学毕业,没有系统学习过医疗知识,在无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为患者进行针灸治疗,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

经河北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崔某系因针灸行为,致双侧肺脏破裂继发双侧气胸,导致呼吸功能障碍死亡,与针灸行为存在直接关系。康某因涉嫌非法行医由检察院批准逮捕。

这一系列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行动,对于乡村医生来说值得警惕。

作为基层医疗服务的“守门人”,乡村医生承担着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责任。

本次国家在《通知》中,更是将村卫生室、诊所列为重点抽检对象,这也意味着,政府对于基层医疗机构的合规管理有着更高的要求。

对乡村医生而言,合规经营不仅意味着遵守相关法规法律,更是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安全。

此外,对非法行医的严厉打击也有助于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医疗市场环境,为乡村医生的健康执业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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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如何判定?

“非法行医”这个词对于医疗行业从业人员来说,或许并不陌生。

一般来说,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和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行为。

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且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医疗机构规范经营、避免非法行医,不仅要了解非法行医是什么,更需了解其具体表现形式和潜藏危害。

哪些行为属于非法行医行为?

1、未取得或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或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非法行医有哪些危害?

1、从事非法行医的人多无合法资质,会造成误诊、漏诊,甚至延误病情,给患者造成伤害;

2、使用的药品无正当来源,存在使用假药、劣药危害;

3、非法行医者的医疗技术、设备设施等均无法应对突发事件;

4、就医环境恶劣,不具备消毒设施,极易造成交叉感染;

5、非法行医多为租住房屋,居无定所,出了医疗事故一走了之。

非法行医有哪些表现形式?

1、以“黑诊所”为代表在临时租借的场所,挂牌或不挂牌非法行医。诊所内设施简陋,有的混杂在生活区(厨房、卧室等),环境恶劣。有打针、输液、卖药,接生(计划生育手术),拔牙镶牙等行医行为;

2、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擅自组织的义诊,或是在集会、集贸市场等人流、物流集散地,摆摊设点看病、拔牙镶牙等;

3、生活美容机构开展吸脂、隆鼻、割双眼皮等整形手术;

4、没有医学常识和急救措施到患者家中看病的“游医”;

5、以“祖传秘方”治疗疑难杂症行为;

6、在药店内使用仪器设备进行诊断、抽血化验等“坐堂行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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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下令!严查这8项

除了非法行医,本次国家大抽检还包括以下8项:

1、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诊疗活动)管理情况。

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管理情况。

3、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

4、医疗技术(禁止类技术、限制类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管理情况。

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

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

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

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

附:2024年医疗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附:2024年医疗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汇总表


近期国家在加强医疗行业监管方面发送了多重信号,不仅仅是抽查计划通知,还包括卫健委发布的《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和国家医保局的年度工作总结会议。

这些信号显示了国家对医疗行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增强。作为村医,我们也需要认识到这种趋势,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自查自纠。

素材来源:医疗应急司等

本文解读仅代表本平台观点,内容以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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