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关注|“萌竹”基地里的故事

政务   2024-11-28 16:44   江苏  



近日,江苏省溧阳市检察院对未成年人小姜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宣告,小姜爸爸感慨道:“这半年来,儿子好像变了一个人,不和我们顶嘴了,每天都按时回家,多亏你们对孩子的帮助……”


小姜是一起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2023年7月,刚满16周岁的小姜伙同他人,采用拉车门方式盗窃作案5次,涉案金额达2000余元。2024年2月,小姜因涉嫌盗窃罪被溧阳市公安局移送至溧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赵俊峰发现小姜生活在单亲家庭,父亲对小姜的教育方式简单粗暴,父子间缺少有效沟通,致使小姜心理逆反,逐渐结识了一些社会上的朋友,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考虑到小姜犯罪时是未成年人、有悔罪表现并已经全部退赃,溧阳市检察院对小姜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考验期内,检察机关安排小姜到观护帮教基地参与公益活动。

5月25日,小姜先到“萌竹”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报到,再去溧城街道奥体花园社区参加“红领巾楼道长”公益服务,和附近学校的学生一起宣传楼道文明行为。“他们一直拉着我叫我哥哥,问这个问那个,我第一次有了被需要的感觉。”小姜说。之后,他还在观护帮教基地参加了爱心暑托班、禁毒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在人际交往、性格、法治意识等方面都有了很大转变。

“每次活动结束,他都会问下一次活动是什么时候。可以说,他已经从被动参与转变为主动加入。与他交流中,我们也感受到他变得越来越好了。”社工李爱华提起小姜很欣慰。

9月26日,检察官和社工为小姜办了一场生日会。小姜感动地说:“没有想到你们会记得我生日,在这里我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温暖,我看到了自己的价值。我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感恩帮助我的检察官和社工哥哥姐姐们。”


据悉

“萌竹”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是溧阳市检察院设置在溧阳市馨爱公益发展中心的帮教基地,开设了心理咨询室、活动室、道德讲堂、图书室等,为罪错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干预,定期组织罪错未成年人参与公益活动,在公益活动中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社会责任感。自2023年12月基地成立以来,溧阳市检察院依托该基地已经对多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帮助他们回归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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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溧阳市院

编辑:王卉

审核:市院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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