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品牌选树 | 逐“绿”而行 检护青绿

政务   2024-10-30 17:03   江苏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逐“绿”而行 检护青绿



品牌内涵

山川之美,古来共谈。自古以来,人们对绿水青山情有独钟。身处江南水乡、运河之畔,下辖3个全国强镇、传统工业发达,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自2015年成立以来,便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深镌刻于发展蓝图之中。经开区院承古启今,带着对自然的热爱与守护,在这片充满希望的年轻土地上,以“检护青绿”为笔,勾勒出一幅幅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篇章,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绿”梦织锦



专业团队,精研环资案件“高质效”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经开区院坚持“专办+专研+专培”模式,抽调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检察骨干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实现环境资源领域案件集中办理。加强专业化办案,高质效办理跨区域倾倒垃圾、“无损探伤”行业废水偷排、网络制售穿山甲片等各类案件150余件,获省级以上典型案例7件,办理的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获评全国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全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在不少污染环境案件中,政府为避免污染进一步扩大,往往会对现场先行开展应急处置,但垫付的应急处置费却无法通过民事公益诉讼追偿,对此,团队深化专业化研究,多次与法院、上级检察机关研讨,探索由检察机关支持政府就应急处置费用向污染环境责任人提出无因管理之诉,避免国家财政资金遭受损失,共计追偿应急处置费1211余万元。培养专业化人才,加大对团队中领军人物的培塑力度,团队负责人邱萍入选全省首批环境资源犯罪检察人才库、行政检察人才库。




“绿”意共融



协作共赢,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

孤举者难起,众行者易趋。在守护绿水青山的征途上,经开区院并非孤军奋战,他们邀请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公职律师等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环境资源领域案件调查、磋商、听证等多个环节,破解“各自为政、信息壁垒、认识差异”等衔接难点,汇聚公益保护的强大合力。为了解决环资领域单一行政处罚案件中受损公共利益得不到赔偿难题,他们跬步必积、稳健前行,与区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工作局等行政机关携手并进,先后构建起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公益诉讼+行政处罚”等一脉相承的工作机制,落实公益损害赔偿627万余元,连续三年获评市政法创新创优项目。办理的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分别获评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市场监管总局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绿”动未来



成果转化,打造市域治理“示范点”

一池林荫浮绿水,白鹭枝头舞蹁跹。这是坐落于常州市“四大湖泊”之一宋剑湖畔,常州市首个“三法衔接”生态修复基地内的真实美景,也是常州经开区持续擦亮“绿水青山”生态底色的缩影,获评江苏省“最美生态修复案例”。2023年1月,经开区院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综合执法局等5家行政机关出台《关于加强环境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与公益诉讼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有力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在办案中的协作配合,该机制在全市推广,并获评全省优秀改革创新项目。在此基础上,经开区院又进一步将执法司法成果巧妙转化,2024年6月,联合常州市检察院牵头辖区遥观镇、生态环境分局等7家单位,共同打造集生态修复、多元治理、普法宣传、休闲健身于一体的常州市“三法衔接”宋剑湖生态保护基地,打通“司法执法”到“生态修复”的最后一公里。自基地落成至今,已有4名公益损害赔偿人在此完成1450小时环保公益劳动,补种绿植280棵。



“绿”是充满无限希望的颜色,也是全社会心手相传、矢志不渝的发展理念。“检护青绿”是运用检察智慧守护绿水青山的责任担当,是携手社会各界在法治轨道上逐“绿”而行的生动实践。经开区院将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美好期待和向往,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江苏”织密法治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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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经开区院

编辑:王卉

审核:市院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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