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分红:搭建全民股东归位的一座桥梁——国企改革开新篇系列之三

文摘   财经   2024-04-07 11:31   广东  

置顶链接:全民所有资本市场化监管基本法——回归科学社会主义本源的国企改革新思路

全民分红:搭建全民股东归位的一座桥梁

——国企改革开新篇系列之三

梁军(全民监事)

冠状动脉发生狭窄阻塞,可尝试放支架疏通。

心脏搭桥手术则可绕过狭窄部位,一了百了。

这不是医学科普小作文,讲的还是国企改革。

当我写下上面这两句开场白,感觉特别带劲儿。如此纷繁复杂的国资监管与国企改革,被我用如此通俗易懂的两句话,一下子就点破了!

没看懂?

那就对了!

看完此文,给你答案。

上一篇文章讲国有资本收益该不该全民分红,都还是些大道理,细节没讲透,尤其是在重大意义方面。

在我与程恩富、宋方敏两位师长联名提交的那份建言报告中,列出了全民分红的九条重大意义。

文字很简洁,我抄录如下——

1.以全体人民高度拥护、切身感受的实践创新,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重大历史性课题,开辟当代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丰富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理论与实践宝库。

2.从根本上建立起全体人民对社会主义公有制优越性的认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自信,奠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牢固基础。

3.助力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再迈上新的大台阶,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使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4.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政策性保障的心理预期,整体性改善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全面促进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有效扩大内需,畅通国内大循环。

5.彻底改变长期困扰国企改革发展的出资人缺位问题,各类出资人主体与企业经营管理者,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企业内生性动力充分激活。

6.建立国有企业与全民基于股权纽带下的紧密关系,在同等技术、质量、价格和服务水平情况下,国有企业将具有源自消费者认同感的更为强大的市场竞争力。

7.引导全民有序参与对出资企业的监督,培育全民的主体意识和民主素养,渐进式推进从经济民主到政治民主建设,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8.国有企业变身为名副其实的全民所有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具有相同的市场属性和治理规则,破解西方经济体对我国非市场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等方面的认定和规制,占据国际经济贸易规则的法理制高点。

9.向全世界展示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全体人民美好生活图景,催化西方经济体国家劳动阶级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反思与抗争,赢得国家民族竞争和意识形态斗争的主动权。

给决策层的建言报告,只能如此精炼了。

但是问题也出在“精炼”二字。

国企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环环相扣,内里乾坤。革命性的顶层设计,更不为常人所知。不展开详述,容易被理解为空喊口号,极有可能被层层筛选人而非最高决策者一带而过。

构思国企改革开新篇系列,原也打算将上述观点分九篇详细阐释。因为看到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刘凯教授的文章,有些“意义”已经被表述过了。那么,我重新组织一下,介绍别人没讲透的,甚至根本没想到的“重大意义”。

此篇就讲“彻底改变长期困扰国企改革发展的出资人缺位问题”和“引导全民有序参与对出资企业的监督”,也即刘凯教授所说的“持续性、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将改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

反国企的理论,火力攻击最猛的,就是所有者缺位(也称出资人缺位)。

不得不承认,发明所有者缺位概念的人,绝顶聪明。他并没有说国企没有所有者,只是缺位而已。缺位的结果,基本上等于没有所有者,必然导向内部人控制的局面。国企的一切问题皆源于此。

逻辑演绎严丝合缝,结论一针见血。

也许你会反驳,既然是国家所有,政府委托的国资委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不就是很具体的所有者吗?

你说的好像也没错。

分歧在于对所有者的理解。

所有者缺位理论,依托于市场经济的产权理论,其所有者特指自然人,又叫经济人。在经济人的视角下,人们通过追求个人利益来驱动自己的行为。

经济人投资于企业,出于经济理性和利益关切,用自己的钱,必然要办自己的事,而且要利益最大化。所以,私人企业不可能出现所有者缺位现象。

国有企业国家所有,政府和国资委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都不是完整意义上的经济人,不可能像自然人一样具有经济理性和利益关切。

反而是在整个委托代理链条上的管理者,不管他是不是党员,也不管他是什么层级的领导干部,他是一个个活生生的自然人,都具备经济人的经济理性和利益关切。

他们不是所有者,但是代表所有者而“在位”,拥有对国资国企的监督、管理、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他们可能且极有可能“拿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

如此,国有企业肯定干不过私人企业。

而且,国有企业就是一根终将融化的冰棍……

上面引述的“冰棍”比喻,是北京大学教授张某某的得意之作,他本人也是反国企阵营的头牌。

顺着所有者缺位理论推演下去,结论就只有私有化。只有私有化到具体的自然人名下,所有者才会真实在位,原来的国有企业(此时已经不是国有企业了)的所有顽疾臭毛病,在经济人的经济理性和利益关切之下,都会迎刃而解。

这就是反国企阵营的全部真经。

于是,他们用诗一样的语言表达观点,那就是——“人间正道私有化!”

国企高管群体不乏认同者。因为,他们最有机会近水楼台先得月,也最有机会内部操控、左右腾挪,用最小的成本博取最大化利益。前苏联私有化如此,十八大前亦大抵如此。这无需遮遮掩掩,皆人性使然。

私企老板群体不乏拥护者。因为,有些人就是这样完成资本“第一桶金”的,尝过甜头。有些人虽然没有“原罪”,但其资本实力已足够雄厚,期望吞下体量更庞大、利润更丰厚的国资国企。这无需大惊小怪,皆人性使然。

跨国资本群体不乏行动者。因为,国际金融垄断资本必须不断寻找并绞杀足够肥硕的猎物,方可保持自身存活所需的能量。绞杀中国国资国企,除了经济利益以外,也符合资本主义阵营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要求,一举两得。这无需道义批判,皆人性使然。

我频繁地使用“人性使然”,既是对人性在事物发展逻辑中决定性作用的洞察,也是“用人性的力量打败人性之丑陋”运用于国企改革的主张。

你是不是以为我会批驳所有者缺位理论?

恰恰相反!

我认同所有者缺位理论。

人性如此,无可抗拒。深刻认识人性,不要和人性作对,这是我近期研究的最大心得。

既然对手用所有者缺位为“凶器”狠狠地打过来,为何不将所有者“归位”为“武器”,借力打力,化骨绵掌,重重地打回去?

那么,就请国资国企的真实所有者,请全民股东立即“归位”吧!

全体国民是国资国企真实且现实的股东。

所谓真实,那是宪法赋予的权利,这个身份假不了。

所谓现实,都是鲜活的生命个体,都想年终分点钱。

问题就出在全民股东不是简单少数,不可能通过内部可控的博弈,最终形成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或者直接由大股东直接披挂上阵,对公司形成实质性的控制。

在全民股东与国有企业管理者之间,必须有代表全民利益的公权力介入,于是便有了冗长且脆弱的委托代理层级。

第一层:全体国民通过选举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进而委托政府代表全民行使国有资本所有权。

第二层:政府再行委托国资委等国资监管机构,代表政府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

第三层:国资委等国资监管机构,又再授权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具体经营,并实施监管。

我们来逐层分析。

第一层比较绵软。

全民不太可能因为国资国企的问题,质疑或责怪选区的人大代表,也没有质疑或责怪的渠道。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题材广泛,鲜有人专注于国企改革“世纪难题”。即使有代表拿出相关提案,也不会有多大的反应。“两会”期间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国企改革内容也就那么几句话,说不出个所以然。人大常委会听取政府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一年还轮不到一次。

第二层相对简单。

政府委托国资监管机构管理国有资本,属于象征性过过手,不太可能因为全民对国资国企不满意而问责政府。政府行政首长会关心得多一点,其他副职或其他组成部门,不给国资国企添乱就不错了,谈不上强有力的约束。国资委作为唯一的直属特设机构,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都搞不定,可见所谓的委托代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是什么状况。

第三层尤为复杂。

一方面,国资委等国资监管机构,在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问题上,一直没有找到最契合市场化要求的途径和方式,常年饱受诟病,日益小心谨慎,主打一个“悠着点”。另一方面,国家出资企业强调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主打一个“让我飞”。两相拉扯,来回羁绊,收收放放,日复一日。问题还是那些问题,改革本身亟待改革。

解构完这三层委托代理链条,你会发现,反国企理论主打的所有者缺位,还真不是空穴来风。具体的一家家国有企业,与真实的全民股东之间,基本上就没有形成基于股权的制衡关系。

正如开篇的比喻,从全民股东,到具体的国有企业,中间出现了多处冠状动脉狭窄阻塞,血流不畅,气短心慌。

长期以来,屡试屡不爽的治疗方案,就是试图在每一处狭窄阻塞处安放支架,以期疏通血流。

而我提出的全新治疗方案,则是绕过这些狭窄阻塞处,直接做心脏搭桥手术,让全民股东源于自然人利益关切的心脏之澎湃血流,直接输送到缺血缺氧的国有企业。

具体而言,就是通过设置一个机制,将由一个个自然人组成的全民股东组织起来,将他们作为经济人追求个人利益驱动自己行为的经济理性和利益关切,导入对国资国企的监督和制衡,困扰国企的所有者缺位问题就有可能迎刃而解。

那么,怎么将一个个自然人组织起来,让他们切实发挥经济人的经济理性和利益关切呢?

前提就是,开启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分红!而且还必须是简单粗暴、眼见为实的现金分红!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这是亘古不变的人性的力量。

承认现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劳动者觉悟不高,没能达到马克思他老人家所设想的高度,这是历史唯物主义应有的勇气和态度。

正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劳动者觉悟不高,还难以褪去“皆为利来”“皆为利往”的人之本性,所以,“前三十年”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许多理想设计,超出了劳动者觉悟的匹配限度,遭遇了巨大的挫折。每一位身在其中的劳动者吞食了自酿的苦果,被迫“从头再来”。

所以,我们确立了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伟大的历史判断,所以我们恢复并全力发展市场经济,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修改为“决定性作用”这无非就是要充分释放人性的自主力量,“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但是,这个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而非资本主义的初级阶段,所以必须保持公有制占主体地位。这是中国共产党不容逾越、不容挑战的底线。否则,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以及先辈们的流血牺牲,都将付诸东流。

进而,当下最大的理论课题,就是国有企业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焕发新生。那么,既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又要让国有企业真正按市场机制运营,还要让全民从国资国企发展中获得带有明显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特征的财产性收入,能同时满足上述目标要求的,我认为,只有实施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分红,搭建全民股东归位的桥梁,进而引导全民实施对国资国企源于经济人理性的关切和监管,建设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机制这一条路子了。

这个心脏搭桥手术的“基本法”,我已经发布。具体一点的制度“设计纲要”,我随后给出。

话已至此,再说无益。能不能实现这一革命性变革,那就不是我的责任了。

但愿我的一片苦心能感动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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