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文摘   2024-10-17 15:44   河北  

      顺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刘某某被骗案”、“ 夏某被骗案”,被害人被骗资金已依法冻结。为切实维护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害人合法财产权益,减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害人财产损失,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害人被依法冻结资金符合资金返还条件,现公示如下:

本期编辑:庞伟
本期责编:白佳官
本期审核刘永奇、杨雷
本期终审梁红江、高海蛟
本期签发:王章泽



顺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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