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季—筑牢反诈意识 确保校园安全——反电信网络诈骗宣讲篇

文摘   2024-09-05 16:57   河北  

谨防

电信诈骗


不轻信

不泄露

多印证

      随着开学季的到来,校园里充满了迎新入学的热潮。新生们怀揣着梦想与期待,踏上了求知的道路。让我们共同迎接这一新起点,开启崭新的学习征程。

顺平县公安局反诈中心在此提醒您:在新的学期更要谨防电信诈骗的侵扰。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诈骗类型,请仔细阅读,并希望您及家人都能知晓,做好宣传防范。

保护纯真,守护本心 小学生




对于小学生,尚不能辨别是非,诈骗分子往往会用利益诱惑孩子们,收售父母手机卡;或者假装是老师、家长的朋友,发来消息或链接,诱骗孩子们的个人敏感信息和财物。


防诈提示:

1、绝对不能出借、出租父母的手机卡

2、陌生消息不轻信:收到陌生消息,切勿轻信,拒绝点击不明链接!

3、信息不泄露:不要随便告诉陌生人你的姓名、学校、家庭住址,也不要告知爸爸妈妈的电话!

4、求助大人:遇到拿不准的情况,要第一时间寻求爸爸妈妈或老师的帮忙。

巩固网络认知,杜绝利益引诱 中学生篇


中学生已经接触社会,对外界充满新鲜感,探知欲望强烈,遭遇网络诈骗复杂与隐蔽行大大增加。重点是家中大人的手机卡被贩卖,以及游戏装备类诈骗,都是骗子设下的陷阱!

防诈提示:

1、不随便点击来源不明的链接或文件,它们可能藏着病毒或木马。

2、保护个人信息:不在网络上公开过多个人信息。

3、对于网络装备和游戏充值,保持理性,避免落入陷阱。

4、绝对不能出借、出租家中大人的手机卡、银行卡。


远离“两卡”违法犯罪 杜绝“校园贷” 大学生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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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

大学生即将进入社会,消费观念和社交理念基本成熟,犯罪分子通常利用大学生心理,引诱大学生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电话卡,导致违法犯罪;同时推出各种校园贷款,设置陷阱,引诱大学生上钩。


防诈提示:

1、接受反诈宣传,坚决不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电话卡,下载反诈APP,做到不帮骗子、不当骗子、不上当受骗。

2、量入为出,理性消费,不盲目攀比,不追求超前消费。

2、助学贷款务必找正规机构,务必了解清楚利息、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避免陷入高利贷的漩涡。遇到要求提供裸照、身份证等敏感信息的借贷平台,立即远离并报警。



 

公安机关提示广大学子:

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或支付账号,组织、策划、参与或者为电信诈骗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时刻保持警惕,提高反诈防范意识,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让我们携手努力,为广大学子的成长之路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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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庞伟
本期责编:白佳官、田伟东
本期审核刘永奇、苏越龙
本期终审梁红江、高海蛟
本期签发:王伯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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