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
许多小伙伴生活中
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
它在日常出行、节能减排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
就在今天!
这项新规定正式实施
准备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朋友们
要留意啦!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
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
公告明确
↓↓↓
01 要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
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不符合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符合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02 要严格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认证委托人对其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按前述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完成认证变更。
自2024年11月1日起,对新提出认证委托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前述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
规范法规规章备案程序
建立完善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
……
11月起,还有这些新规施行
将影响你我生活
一起了解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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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