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维修单位安全培训会

文摘   2024-11-13 17:45   四川  

双流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

生产经营维修单位安全培训会


安全消防月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第33个安全消防月活动,2024年11月13日,双流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维修单位安全培训会,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同志,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维修单位负责人参会。

会上,区市场监管局标计科就电动自行车产品执行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展开培训,强调目前符合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产品需同时满足GB17761-2018、GB42295-2022及1号修改单、GB42296-2022及1号修改单要求,安装锂离子电池的产品还应该满足GB43854-2024的要求。质量科就企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企业自查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执法三中队就“四类重点场所”电气焊施工动火作业“八严禁”内容及“蜀安焊”小程序使用进行宣传培训,发放了“蜀安焊”小程序使用宣传单,并就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市场存在的非法改、拼、加装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进行了深入讲解。

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观看了电动自行车消防救援宣传片,通报了近期电动自行车典型火灾事故,就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危害、电动自行车火灾常见的原因、消防安全预防措施、门店消防自查要点、电动自行车及电瓶导致的火灾初期扑救以及消防安全责任与义务进行培训。


会议要求


01

各生产、销售单位要把好产品源头质量关,确保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法律法规要求,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不装配车用蓄电池充电器以及销售装配与整车合格证认证信息不一致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02

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及进货查验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履行告知义务,严禁出现为消费者改装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加装改装座位等非法改拼加装行为。

03

生产、经营、维修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严禁出现无证动火、未经审批动火动焊、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焊割作业、电动自行车及电瓶违规充电、未配齐消防设施、违规住人、占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不安全行为,时刻保持对火灾的警惕性,确保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再次提醒大家
“动火作业”一定要主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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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区市场监管局

图文来源/应急管理科
编辑/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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