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自“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依法打击涉电信诈骗及“两卡”类案件犯罪的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同步开展追赃挽损,最大限度挽回受害群众的损失。
近日,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中,协同有关部门积极追回受害人被骗损失11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余某在明知是电信诈骗犯罪的情况下,为牟利,组织林某、唐某某,将胡某某提供的一张农业银行卡用于跑分转账,胡某某明知接收的钱款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为获取高额“报酬”仍按照余某等人的要求前往银行大厅取现11万元交由“上线”,后经查实,涉案的11万元属于马某某被电信诈骗资金。
近年来,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小案精办,高度重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追赃挽损工作,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敦促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宁强县检察院坚持“应追尽追”的办案理念,承办检察官从法理、情理两个方面向犯罪嫌疑人阐明利害关系,向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开展认罪认罚教育工作,运用法律手段与政策制度督促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最终,这四名犯罪嫌疑人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退赔了被害人全部被诈骗资金11万元。
下一步,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将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民生小案,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在高质效履职办案中彰显检察温度,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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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宁强县人民检察院
校对 | 朱洪波
审核 | 房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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