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 医院的周转资金来了!这笔资金的规模有多大?

健康   2024-11-13 09:10   福建  


对大多数医院而言,昨天(11月11日)拿到的剧本是:“白衣骑士”角色由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联袂出演。


两部门昨日联合发布了《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完善预付金管理办法,通过预付部分医保基金帮助定点医疗机构缓解医疗费用垫支压力。



医院的周转资金来了!




这笔资金的性质



《通知》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金”是周转资金,目的是为了帮助定点医疗机构缓解医疗费用垫支压力、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增强参保人员就医获得感。


用途是:用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等医疗费用周转支出,不得用于医疗机构基础建设投入、日常运行、偿还债务等非医疗费用支出。


“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专项预付按原规定执行”,意味着这笔资金和集采基金专项是两码事,并不占用集采的“额度”。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这笔资金发放的资质



首先,是对有资格发放预付资金的地区进行了规定:统筹地区“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不低于12个月可实施职工医保统筹基金预付”“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不低于6个月可实施居民医保基金预付”,即医保基金较为充裕的地区可以预付。


“上年已出现当期赤字或者按照12个月滚动测算的方法预计本年赤字的统筹地区,不能预付”,即医保基金紧张或赤字的地区不允许预付。


《通知》当然也对有资格接受预付的定点医疗机构的资质做了详细要求,诸如“严格履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约定”等4大项基本条件。




这笔资金的规模有多大?



资金规模,恐怕也是各医院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然而,《通知》没有说这笔钱有多少,但说了一个原则:“明确实施预付金的地区,原则上以前一至三年相关医疗保险基金月平均支出额为基数,合理确定预付金的基础规模,并结合定点医疗机构年度综合评价、信用评价等情况进行调整,预付规模应在1个月左右”。


据此进行一个粗略的框算,关键词是“月平均支出额”和“预付规模应在1个月左右”。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郑秉文在一篇文章中曾经提到过一组数字:职工医保2022年统筹基金累计结余2.14万亿元,2023年的支出额约为9600亿元,备付月数为27个月。居民医保制度的备付月数低于职工医保,2022年底基金累计结余7534亿元,备付月数大约为10个月。


从全国整体水平而言,“备付月数为27个月”“备付月数大约为10个月”,均高于《通知》所提到的“12个月”和“6个月”,即宏观地说,全国整体上都符合资金预付的条件。


在此基础上,假定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均有资格预付,职工医保部分1个月的资金规模约为800亿元(9600亿元除以12个月);居民医保部分1个月的资金规模约为753.4亿元(7534亿元除以10个月),两者相加约为1500亿元。


但这肯定只是个“理想数字”,在实际施行之际肯定要减去不符合资金预付条件的地区,那就笼统地得出一个数字:全部可预付资金的规模大约在1000亿元左右。


支持这一结论的还有两个依据:一是“预付规模应在1个月左右”的“左右”二字;二是“如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形,经医保部门和财政部门会商后可适度调整预付金规模”。


《通知》给这笔资金的规模留下了“可松可紧”的弹性空间。




这笔资金的诚意



医保基金安全是实施预付工作的基本前提,“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也是一直坚持的基本原则,但对于可施行预付的统筹地区,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可支付月数上看,《通知》的相关要求并不“严苛”。


从预付资金的拨付流程上看,定点医疗机构每年1月上旬自愿向统筹地区医保部门申请预付金,“原则上于每年第一季度结束前按规定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预付金”,审批和拨付的时间并不冗长。


但《通知》在行文中,除了单独设立了“预付金监督”章节,还在“做好预付金会计核算”内容条文中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单独设置台账管理,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支出程序,严禁借出或挪作他用。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有关科目下设置‘医保预付金’明细科目,单独核算”。


“白衣骑士”的这笔预付资金,出手相助的诚意满满,严格要求的目光如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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