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结合实际,现公开招募青年见习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二、见习期限:3-12个月
三、见习待遇:见习期间,给予见习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不影响应届身份)
四、报名事宜
请通过岗位表电话联系负责人,通过面试后,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到就业服务中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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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79-6529251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结合实际,现公开招募青年见习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二、见习期限:3-12个月
三、见习待遇:见习期间,给予见习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不影响应届身份)
四、报名事宜
请通过岗位表电话联系负责人,通过面试后,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到就业服务中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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