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除夕和春节
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针对这个问题
珠山公安分局
做出回复
2025年除夕、春节、元宵期间
景德镇市禁放区内
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2018年11月,市政府出台《景德镇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景德镇城市建成区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19年9月28日,《景德镇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2020年1月1日起在景德镇市正式实施。景德镇市公安局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烟花爆竹行业管理,严格落实禁燃禁放政策和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紧紧围绕烟花爆竹燃放的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节点,加大宣传和巡查值守力度,及时查处违规燃放行为。
自2018年11月起
《景德镇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划定禁放区域
全年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景德镇市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区域范围
城市建成区内:北至杭瑞高速公路,东至景瑶公路、景东大道延伸线,南至南河(含602所、三宝瓷谷至双坑村)、昌江河、南外环路,西至206国道(含植物园)、昌南拓展区一号线延伸线、九景高速连接线。
乐平市、浮梁县:
乐平市、浮梁县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明确了在禁放区域外的八大类地点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保存单位和自然保护区;
(二)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加油站、液化石油站、煤气站及粮、棉、油、麻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 销售、储存、使用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和架空通讯线路附近;
(五)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六)工厂、矿山内严禁烟火的场所,山林、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七)公园、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八)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及周边具体范围,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毁。
来 源:珠山公安
编 辑:程纹妮
校 稿:杨玉璐
一 审:雷诗琪
二 审:李晓君
三 审:周陈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