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来宾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3〕316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公平公正,现对我中心2024年第三十三至第四十期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拟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起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人员的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来宾市兴宾区绿源路329号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909办公室,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我单位将严格按照职业技能评价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应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受理电话:0772-4275698
附件:2024年来宾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第三十三至第四十期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拟通过人员名单
来宾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4年11月21日
来 源:来宾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编 辑:韦喜芬
审 核:苏 德、覃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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