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文件精神,我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支持企业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
一、适用范围及条件
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并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可以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有关说明
高校毕业生: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招用时间:企业招用2024年适用人员时间应在2024年1月1 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招用2025年适用人员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
注意事项: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企业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实施。
三、补助标准
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四、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
1.线上申报。社保经办机构将后台数据筛选初步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网址:https://www.gx12333.net/si/)发起告知,企业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后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线上申领。
2. 线下申报。企业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社保大厅进行线下办理。劳务派遣企业需线下主动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五、执行期限
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来宾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来 源:来宾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编 辑:韦喜芬
审 核:苏 德、覃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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