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财富   2024-08-11 19:27   北京  



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2024年7月31日)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新理念新实践的重要标志,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工作中要做到:
  ——坚持全面转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绿色转型的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绿色转型,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坚持协同转型。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发展实际,坚持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科学设定绿色转型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先行探索。
  ——坚持创新转型。强化支撑绿色转型的科技创新、政策制度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进绿色低碳科技革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绿色转型提供更强创新动能和制度保障。
  ——坚持安全转型。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当前和长远、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妥善防范化解绿色转型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挑战,切实保障粮食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主要目标是: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显著进展,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二、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健全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各类空间布局。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推进主体功能综合布局,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异化政策。加快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系统谋划海洋开发利用,推进陆海协同可持续发展。
  (二)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加强区域绿色发展协作,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和协同转型,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和动力源。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完善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成为绿色发展城市典范。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打造世界级绿色低碳产业集群。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持续加大对资源型地区和革命老区绿色转型的支持力度,培育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三、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三)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大力推动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造纸、印染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广节能低碳和清洁生产技术装备,推进工艺流程更新升级。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持续更新土地、环境、能效、水效和碳排放等约束性标准,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建立健全产能退出机制。合理提高新建、改扩建项目资源环境准入门槛,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
  (四)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绿色低碳产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加快培育有竞争力的绿色低碳企业,打造一批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和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积极鼓励绿色低碳导向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加快发展。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
  (五)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的深度融合,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在电力系统、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建设运行等领域的应用,实现数字技术赋能绿色转型。推动各类用户“上云、用数、赋智”,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绿色低碳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既有设施节能降碳改造,逐步淘汰“老旧小散”设施。引导数字科技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助力上下游企业提高减碳能力。探索建立环境污染和气象灾害高效监测、主动预警、科学分析、智能决策系统。推进实景三维中国建设与时空信息赋能应用。
  四、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六)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坚持先立后破,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坚决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深入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接下来5年逐步减少,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合理规划建设保障电力系统安全所必需的调节性、支撑性煤电。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推进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建设。
  (七)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开发。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保持合理布局和平稳建设节奏。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
  (八)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强清洁能源基地、调节性资源和输电通道在规模能力、空间布局、建设节奏等方面的衔接协同,鼓励在气源可落实、气价可承受地区布局天然气调峰电站,科学布局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光热发电,提升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综合调节能力。建设智能电网,加快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体制机制。到2030年,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超过1.2亿千瓦。
 五、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
  (九)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国家铁路、公路、水运网络,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大力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加快货运专用铁路和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建设,推进主要港口、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提高绿色集疏运比例,持续提高大宗货物的铁路、水路运输比重。优化民航航路航线,提升机场运行电动化智能化水平。
  (十)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新建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设施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既有交通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建设一批低碳(近零碳)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因地制宜发展高速公路沿线光伏。完善充(换)电站、加氢(醇)站、岸电等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建设城市智慧交通管理系统。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推动配送方式绿色智能转型。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加强人行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
  (十一)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动船舶、航空器、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采用清洁动力,加快淘汰老旧运输工具,推进零排放货运,加强可持续航空燃料研发应用,鼓励净零排放船用燃料研发生产应用。到2030年,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到2035年,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
 六、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
  (十二)推行绿色规划建设方式。在城乡的规划、建设、治理各环节全面落实绿色转型要求。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严守城镇开发边界,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保护和修复绿地、水域、湿地等生态空间,合理规划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推进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增强城乡气候韧性。推广绿色建造方式,优先选用绿色建材,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十三)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建立建筑能效等级制度。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节水降碳改造,推广先进高效照明、空调、电梯等设备。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推动“光储直柔”技术应用,发展清洁低碳供暖。
  (十四)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实施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优化种养结构,推广优良作物畜禽品种和绿色高效栽培养殖技术,推进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建立健全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加强秸秆禁烧管控。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培育乡村绿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有序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
  七、实施全面节约战略
  (十五)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增效。高水平、高质量抓好节能工作,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设备产品更新换代升级。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探索开展项目碳排放评价,严把新上项目能耗和碳排放关。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节能降碳管理机制,推广节能降碳“诊断+改造”模式,强化节能监察。
  (十六)加强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加强水、粮食、土地、矿产等各类资源的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发展节水产业,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健全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开展粮食节约行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优化存量土地开发利用,提升海域空间利用效率。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和合理开发,提高开采效率,加强低品位资源利用。
  (十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推动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再生材料和产品质量,扩大对原生资源的替代规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升资源化利用率。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强化废弃物分类处置和回收能力,提升再生利用规模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到2030年,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45%左右。
  八、推动消费模式绿色转型
  (十八)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将绿色理念和节约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引导公众节约用水用电、反对铺张浪费、推广“光盘行动”、抵制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解决噪声、油烟、恶臭等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十九)加大绿色产品供给。引导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推行绿色制造、采用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回收利用资源,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能源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建立健全绿色产品设计、采购、制造标准规范,加强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完善能效、水效标识制度,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和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完善认证机构监管机制,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绿色认证机构。
  (二十)积极扩大绿色消费。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拓展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和规模,适时将碳足迹要求纳入政府采购。引导企业执行绿色采购指南,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转型。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发放消费券、绿色积分等途径,鼓励企业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节水器具、节能灶具、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售后服务保障。鼓励用户扩大绿色能源消费。
  九、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
  (二十一)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建立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的预测、发现、评估和预警机制,适度超前布局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组建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创新平台,实施一批国家重大前沿科技项目,着力加强绿色低碳领域应用基础研究,激发颠覆性技术创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夯实绿色转型智力基础。
  (二十二)加快关键技术研发。推进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将绿色转型相关技术作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重要支持方向,聚焦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低碳零碳工艺流程再造、新型电力系统、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资源节约集约与循环利用、新污染物治理等领域,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联合体,加大对中小企业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的资助力度,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相关国家科技计划。
  (二十三)开展创新示范推广。发挥创新对绿色转型的关键引领作用。开展多层次试点,推进工业、能源、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探索有利于绿色低碳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商业模式,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十、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
  (二十四)健全绿色转型财税政策。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的财税政策体系,支持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传统行业改造升级、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广等领域工作。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完善绿色税制,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体系,研究支持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
  (二十五)丰富绿色转型金融工具。延长碳减排支持工具实施年限至2027年年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为传统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合理必要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在合理评估风险基础上引导信贷资源绿色化配置,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绿色信贷发展。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降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积极发展绿色股权融资、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信托等金融工具,有序推进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创新。发展绿色保险,探索建立差别化保险费率机制。
  (二十六)优化绿色转型投资机制。创新和优化投资机制,鼓励各类资本提升绿色低碳领域投资比例。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重点项目积极予以支持。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绿色转型相关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二十七)完善绿色转型价格政策。深化电力价格改革,完善鼓励灵活性电源参与系统调节的价格机制,实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研究建立健全新型储能价格形成机制,健全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政策,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完善居民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支持地方完善收费模式,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建立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激励机制。
  (二十八)健全绿色转型市场化机制。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完善交易制度规范及登记、出让、转让、抵押等配套制度,探索基于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健全法规制度,适时有序扩大交易行业范围。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加强绿电、绿证、碳交易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
  (二十九)构建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建立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推进基础通用标准及碳减排、碳清除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制定企业碳排放和产品碳足迹核算、报告、核查等标准。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和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氢能“制储输用”标准。
  十一、加强绿色转型国际合作
  (三十)参与引领全球绿色转型进程。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海洋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塑料污染治理等领域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气候治理体系。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加强南南合作以及同周边国家合作,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持。
  (三十一)加强政策交流和务实合作。拓展多双边对话合作渠道,加强绿色发展领域的多边合作平台建设,大力宣传中国绿色转型成效,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加强绿色投资和贸易合作,推进“绿色丝绸之路”建设,深化与有关国家务实合作,提高境外项目环境可持续性,鼓励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加强绿色技术合作,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外方开展学术交流,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工程。加强绿色标准与合格评定国际合作,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修订,推动与主要贸易伙伴在碳足迹等规则方面衔接互认。
  十二、组织实施
  (三十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本地区本部门绿色转型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各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积极推进本领域绿色转型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制定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科学开展考核,加强评价考核结果应用。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三十三)加强法治保障。各有关单位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法典和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专项法律。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引导民事主体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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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递|上海市《网络点餐服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指引》(全文)
南昌网信办依据《数据安全法》对某股份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上海市电信和互联网行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指南(试行)
数据监管|北京通管局关于问题APP的通报(2023年第四期)
态势|欧盟成员国GDPR重点执法案例汇编(2023.05)
数据治理|上海网信办:第5项数据分类分级、制定重要数据目录试点优秀案例
上海《静安区公共数据分类分级导则》等三个数据分类分级制度(节选)
全国信标委|《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去标识化效果评估指南》(全文)
监管|工信部通报:55款APP(SDK)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附清单)
监管|上海:限期认定重要数据、每年风险评估、试点首席数据官
洞察|企业数据资产盘点与数据标准梳理方法
监管|工信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重点处罚15类数据安全违法
速递|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指导性案例 强化个人信息刑法保护
吴沈括|全面落实上位法律规范 培育数据安全管理生态
重磅|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全文)
数据司法|欧盟法院:如果个人信息“明显不准确” 有权要求搜索引擎移除搜索结果
最高检发布5件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
《“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医院核心信息全国互通 强化网络与数据安全
汽车数据处理、个人信息安全工程指南等14项国家标准发布
EDPB:执法资源不足导致个人数据保护的监管面临风险
速递|印尼国会审议通过《个人数据保护法》
高端视野|吴沈括:《企业涉个人信息刑事风险合规风控》研究报告
重磅|中央深改委通过《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
瞭望|英国公布2022年《数据改革法案》具体计划 称为“脱欧后的胜利”
数据执法|法国数据监管机关:对谷歌分析工具的整改不会让它变得合法
高端视野 | 跨国企业数据保护官(DPO)设置研究(上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开展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工作的公告
观点|阻碍医疗数据研究革命的是法律问题,而不是基础设施
检察日报|吴沈括 李涛:数字经济语境下流量劫持的刑事治理
数据监管|匈牙利就AI数据处理侵权对布达佩斯银行科处高额罚款
数据监管|法国数据保护机关就健康数据泄露处罚生物公司150万欧元
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EDPB)关于执法合作的声明(4月28日)
速递|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关于比利时数据保护机关独立地位的质疑关切
数据监管|芬兰数据保护机关因诊所实现数据主体权利不力科处行政罚款
数据监管|欧洲数据保护专员(EDPS):是时候瞄准在线广告了!
数据监管|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宣布对Meta(脸书)处罚1700万欧元
数据监管|意大利数据保护机关就面部识别处罚美国Clearview公司2000万欧元
数据监管|波兰数据保护机关就员工造成数据泄露对公司处以创纪录罚款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 网络安全治理前沿系列: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知网(CNKI)依法作出网络安全审查相关行政处罚
国家网络安全通报中心:关于谨慎采购使用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的软硬件产品的预警通报
重磅|国家网信办《近距离自组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
国家强标|工信部公布《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速递|反间谍法修订草案三审:拟完善网络间谍行为的专门规定
速递|《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国家标准宣贯会在京举办
全国信标委|《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指引(征求意见稿)》(全文)
全国信标委|《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去标识化效果评估指南》(全文)
公安部最新发布!构筑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络入侵防御等信息安全标准防火墙
重磅|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对美国美光公司(Micron)实施网络安全审查
前沿|全国信安标委:2023年第1批网络安全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
重磅|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全文)
速递|工信部《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全文)
速递|自然资源部《智能汽车基础地图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
重磅|《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全文)
速递|商务部发布不可靠实体清单 美国公司洛克希德·马丁与雷神在列
速递|美国禁止华为中兴等5家中企在美销售设备
英国延后华为临时禁令 但2027年底前全面移除5G设备不变
美国网络安全禁令生效,限制向中国等国家共享网络漏洞
重磅|欧盟委员会2022年《网络安全条例》提案(全文)
重磅|欧盟委员会2022年《信息安全条例》提案(全文)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 网络平台治理前沿系列:
速递|《大型互联网平台网络安全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全文)
重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全文)
速递|腾讯被罚款100万元 公司回应:诚恳接受、坚决执行
蚂蚁集团被罚71.23亿:处罚详情与各方声明
腾讯旗下财付通被罚29.9亿:处罚详情与各方声明
中国消协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消费监督工作
上海市网信办整治餐饮企业过度索取个人信息问题
重磅|国家网信办《近距离自组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
重磅|市场监管总局《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全文)
速递|工信部征求意见: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强化全流程个人信息保护
重磅|市场监管总局对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罚款8760万元并责令全面整改(附行政处罚决定书)
重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工作方案》(全文)
重磅|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全文)
国家六部门:网约车平台采集个人信息应在中国内地存储使用 保存不少于2年
重磅|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禁止利用数据算法不正当竞争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修订《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发布施行
EDPB通过有关TikTok的法律文书 TikTok停更个性化广告的法律基础
重磅|国家广电总局、文旅部《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全文)
重磅|中央深改委:将平台企业支付和其他金融活动纳入监管 服务实体经济
国家网信办《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披露反垄断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二审稿修改内容
重磅|国家网信办修订发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全文)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 数字政府治理前沿系列:
速递|长沙发布政务数据运营“二十七条”征求意见稿(全文)
重磅|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全文)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 未成年人保护前沿系列:
美国FTC:修订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COPPA)限制公司利用儿童数据营利
重磅 |国务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全文)
重磅|国家网信办《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全文)
光明网|吴沈括: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面临技术、组织、内容三重风险
速递|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涉未成年人纠纷典型案例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 电信网络诈骗治理前沿系列:
2022年电信网络诈骗治理报告:以短视频平台为样本的研究
发布反电信网络诈骗倡议!北师大主办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网络法治论坛
吴沈括 黄诗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治理要旨与合规启示
英译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全文)
重磅|两高一部《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公安部|《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重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全文)
重磅 |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全文)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 数据跨境取证前沿系列:
重磅|《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全文)
重磅|司法部明确涉诉数据信息的跨境调取规则
数据跨境取证|吴沈括 蔡佩原:英国-美国《数据访问协议》中译本(2022-10-03施行)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 数据认证&审计前沿系列:
重磅|国家网信办《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专题|数字大咖谈:中国个人信息保护认证面面观
高端视野|吴沈括: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制度意义与实践价值
吴沈括 邱芷蕙|美国TrustArc隐私与数据治理框架(P&DG)要览
吴沈括 周奕达|美国TRUSTe企业隐私认证的机制概要与价值启示
前沿|EDPB批准德国州数据保护机关有关数据保护认证计划的意见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 数据要素市场&公共数据前沿系列:
数据要素|北京数交所《个人信息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全文)
国家数据局:数据产权、收益分配等制度文件正在加快完善中
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国家数据局今年将陆续推出8项制度文件
财政部:不宜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示例情形
速递|成都市首部数据领域地方性法规《成都市数据条例》
重磅|2024年全国数据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一条主线” 、“三个建设”、八项工作要点
国资委:健全完善数据资产等资产交易流转定价
财政部《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全文及官方解读
重磅|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方案》
刘烈宏:“数据要素x”行动的工作方向
重磅|国家数据局《“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征求意见
动向|国家数据局:加快数据市场化配置改革
前沿|上海浦东《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可信环境技术规范》(全文)
速递|北京市《公共数据专区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全文)
首次提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刘烈宏解读国家数据局工作任务
重磅|财政部专题线上培训:《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全文|刘烈宏履新国家数据局局长首公开谈数据要素制度建设
速递|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全文)
重磅|财政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全文)
首例公共数据反垄断诉讼:车险数据查询平台被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数据入表”渐行渐近 相关规定有望明年起施行
速递|《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数据流通交易若干规定(草案)》(全文)
数据要素|《广州市数据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全文)
速递|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
重磅|商务部:中国有意愿有能力加入CPTPP
起底“数据经纪商”源头!浅析欧美数据交易模式
速递|深圳发改委印发《深圳市数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数据治理|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实施细则》(全文)
动向|印度:拟设立“数据大使馆” 为数据提供“外交豁免权”
重磅|北京:建设“数据特区” 打造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
重磅|发改委、商务部:放宽数据要素交易和跨境数据业务市场准入
Meta将个人数据用于广告投放 被欧盟罚款3.9亿欧元
数据要素市场|厦门公布《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全文)
《四川省数据条例》获表决通过 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数据要素立法|《陕西省大数据条例》(全文)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 人工智能治理前沿系列:
【联合国】人工智能发展背景下的网络安全:专访联合国网络安全与网络犯罪问题高级顾问吴沈括
中国日报|吴沈括:协力谱就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未来蓝图
网信中国|吴沈括:构建面向AI时代的数据治理新生态
高端视野|吴沈括: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的出台意味着什么?
AI治理|第二届人工智能安全首尔峰会《部长级声明》(中译本)
AI治理|第二届人工智能安全峰会《首尔宣言》(中译本)
AI治理|欧盟理事会最终批准全球首部《人工智能法案》(EU AI ACT)
AI治理|美国参议院跨党派“AI政策路线图”全文(中译本)
AI治理|法国CNIL发布欧盟《人工智能法案》适用问答
重磅|《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上海宣言》(中英全文)
突发|巴西:Meta不得使用巴西用户数据训练AIGC模型 违者罚款追责
重磅|联合国大会通过中国提出的关于加强AI能力建设国际合作的决议
重磅|中美举行人工智能政府间对话首次会议
重磅|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公布 涉及网络治理与人工智能等
重磅|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人工智能与智能计算的发展》(全文)
前沿|一文梳理新加坡人工智能治理脉络
欧盟高官:人工智能正在重复原子弹的故事
联合国:教育与研究领域生成式人工智能指南
AI治理|新加坡《关于在人工智能推荐和决策系统中使用个人数据的业务指南》(中译本)
中译本|欧洲委员会《关于人工智能、人权、民主和法治的框架公约》草案(二读稿)
中译本|美国《关于安全、可靠、值得信赖地开发和使用人工智能的行政命令》(全文)
AI治理|英国《人工智能(规制)法案》在上议院完成二读审议
重磅|联合国通过首个人工智能全球决议草案(全文)
重磅|欧洲议会通过《人工智能法案》(EU AI Act):全球首部AI法案
突发|美国众议院通过法案要求字节跳动剥离TikTok控制权 TikTok回应
重磅|欧洲议会通过《人工智能法案》(EU AI Act):全球首部AI法案
重磅发布|TC260-003《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基本要求》(全文)
动向|美国众议院:成立人工智能两党特别工作组
动向|美国白宫:成立人工智能安全联盟
美国司法部宣布新的人工智能计划
AI治理|意大利:ChatGPT违反欧盟隐私法
态势|拜登AI行政令颁布三个月来做了什么?(附进度清单)
突发|美国将阻止中国用户使用 AWS、Azure 等训练 AI 大模型
欧盟设立人工智能办公室 统一执行《人工智能法》
联合国权威发布:《为人类治理人工智能》
美国FTC:将举办人工智能峰会 聚焦保护消费者和竞争
前沿|《巴西人工智能法(草案)》的规则要点与指向
动向|法国总统抨击欧盟达成《人工智能法案》协议:阻碍创新发展!
动向|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关键一步:欧盟理事会与欧洲议会达成临时协议的情况
北京互联网法院:AI生成图片著作权侵权第一案判决
英国AI安全峰会(5):英国人工智能安全峰会首日概况
英国AI安全峰会(4):英国首次发布关于前沿AI能力与风险报告
英国AI安全峰会(3):《布莱切利人工智能安全宣言》(中译文)
英国AI安全峰会(2):顶级前沿人工智能公司发布AI安全政策
英国AI安全峰会(1):独立报告发现英国通过人工智能标准中心引领AI
中美元首会晤:双方同意建立人工智能政府间对话机制
AI治理|美国国土安全部:发布人工智能路线图
全文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
重磅|《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全文)
动向|美国、新加坡就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治理发表联合声明
重磅|国家网信办《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全文)
重磅|《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内容标识要求(征求意见稿)》(全文)
AI治理|中国气象局《人工智能气象应用工作方案(2023—2030年)》
高端视野|吴沈括 许林逸:欧洲委员会《人工智能公约》要旨及其启示
重磅|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AI治理|OpenAI CEO历史性亮相美国国会 呼吁加强AI监管
AI治理|欧盟通过妥协版《人工智能法案》
AIGC治理|抖音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平台规范暨行业倡议
重磅|中央政治局:要重视通用人工智能发展 营造生态防范风险
AIGC|意大利:解禁ChatGPT需要满足这些条件
重磅|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人工智能| 意大利:即日起禁止使用聊天机器人ChatGPT
动向|ChatGPT用户数据泄露 技术细节曝光
动向|欧盟AI法案欧洲议会遇阻:创新和安全难以兼顾
洞察|美欧首个全面人工智能协议达成,对我国影响几何?
洞察|大火的“ChatGPT”,潜在的“数据安全隐患”
重磅 | 中国关于加强人工智能伦理治理的立场文件
速递|美国总统拜登签署《人工智能培训法案》
EDPS:欧洲委员会《人工智能公约》谈判应当加强基本权利保护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 数字经济&数字贸易前沿系列:
速递|吴沈括受邀为海南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DEPA主题报告
重磅|《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全文)
重磅|2024年国家发改委报告:数字经济综述
重磅|《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全文)
全文|工信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上海自贸区方案》率先实施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涉数据跨境、开放共享及治理规则
速递|《上海区块链关键技术攻关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全文)
速递|北京市发布互联网广告企业合规经营指引
国资委:加快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出台支持央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一揽子政策
速递|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部长会议在印度举行
动向|欧盟加快推进数字欧元 探索开展数字欧元试验
重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
动向|新加坡-柬埔寨金融透明度走廊设立 以数据互通促中小企业融资
速递|工信部 国家金融总局《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保险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重磅|国务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全文)
速递|“中国已递交加入CPTPP的交流文件”
重磅|欧盟委员会确定首批超大型平台 阿里速卖通和TikTok在列
速递| 555亿卢比资产在印度被扣!小米最新回应
动向|美国议员鼓动强化对美在中国投资审查
吴沈括|构筑面向数字化和全球化的数据跨境流通生态
美国PCAOB:现行合作框架满足对中概股审计底稿核查的要求
数据资产|财政部:企业应按规定披露不同类型数据资源
吴沈括 崔鑫铭|《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助力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
重磅|《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通过 重点培育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 国别研究系列(美英):
高端视野|吴沈括 黄诗亮:美国智库CNAS《数字监控生态系统》报告解析
中译文|拜登《防止有关国家访问美国人大量敏感个人数据和美国政府相关数据的行政令》
AI治理|美国参议院跨党派“AI政策路线图”全文(中译本)
突发!OpenAI终止对中国提供服务
重磅|中美举行人工智能政府间对话首次会议
突发|美国宣布对180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关税
报告|《美国对全球网络空间安全与发展的威胁和破坏》
突发|美国正式通过法案 要求字节跳动剥离TikTok
关注|美国-欧盟“贸易和技术理事会”发布联合声明
美媒:参议院将修改TikTok剥离法案 他们怎么打算的?
突发|美国升级对华半导体管制令(附全文)
儿童隐私保护|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依据COPPA规则否决获取父母同意的新机制
AI治理|美国国土安全部公布人工智能路线图 最大限度发挥技术效益
AI治理|英国《人工智能(规制)法案》在上议院完成二读审议
动向|美国众议员向众议院提交“深度伪造”标签法案
突发|美国众议院通过《保护美国人数据免受外国对手侵害法案》
突发|美国众议院通过法案要求字节跳动剥离TikTok控制权 TikTok回应
动向|美国FTC与英国ICO签署谅解备忘录推进全球执法协调
突发|美国众议院提出《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对手侵害的数据法案》
突发|美国众议院通过法案要求字节跳动剥离TikTok
动向|美国议员再次要求字节跳动剥离TikTok 公司回应
美国对内嵌中国ICT技术或服务的智能网联汽车启动国家安全审查
突发|拜登签发行政令:禁止有关国家获取美国人大量敏感个人数据和美国政府相关数据
突发|美国司法部发布防止有关国家获取美国特定数据拟议规则的预通知
突发| 美英等10国发表联合声明:支持6G原则
突发|美欧英以“涉俄”为由制裁多家中国企业
速递|中美举行亚太事务磋商
动向|英美就个人数据跨境传输达成“数据桥” 实现自由流动
动向|美商务部将27家中国实体从清单中剔除
全文|拜登签署最严对华投资限制行政令说了什么?
动向|美媒:美国政府间谍软件监听各地手机用户 包括德国前总理和法国多任总统
动向|五家中国公司被美国商务部加入“实体清单”
动向|美国最高法院将对平台第三方内容责任豁免做出重要裁决
TikTok美国听证会:数据隐私、儿童在线保护与美国的中国威胁论
速递|美国财政部新增个人和实体进入SDN清单
突发 | 美国商务部把5家中国公司和研究所列入“实体清单”(附名单)
洞察|美欧首个全面人工智能协议达成,对我国影响几何?
重磅|外交部网站:《美国滥施“长臂管辖”及其危害》报告(全文)
吴沈括 黄诗亮|美国智库CNAS《数字监控生态系统》报告解析
吴沈括 黄诗亮|美国智库New America《数字政府建设路径》报告解析
吴沈括 黄诗亮|美国智库CNAS《开放未来:5G的未来之路》报告解析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 国别研究系列(欧盟):
高端视野|吴沈括: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的出台意味着什么?
AI治理|法国CNIL发布欧盟《人工智能法案》适用问答
重磅|中德签署数据跨境流动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AI治理|欧盟成立人工智能办公室 负责AI发展、部署和监管
重磅|中国-法国关于人工智能和全球治理的联合声明(全文)
速递|欧盟委员会据《数字服务法》对 Facebook 和 Instagram 启动正式调查
关注|美国-欧盟“贸易和技术理事会”发布联合声明
动向|欧盟《网络韧性法案》:欧洲议会通过新计划提高数字产品安全性
动向|意大利以“内容审核不力”为由对TikTok开出1000万欧元罚单
重磅|欧洲议会通过《人工智能法案》(EU AI Act):全球首部AI法案
欧盟《数字服务法案》:欧盟委员会启动对TikTok的正式调查
欧盟《数字服务法案》:欧洲数字服务委员会(EBDS)举行首次会议
突发|美欧英以“涉俄”为由制裁多家中国企业
动向|欧盟与加拿大加强“战略数字伙伴关系”以应对新挑战
速递|欧盟成员国GDPR重点执法案例汇编(2023.08)
动向|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对TikTok罚款3.45亿欧元
动向|欧盟考虑强制禁用华为5G设备 外交部回应
态势|荷兰《关于安全审查投资、合并和收购的法案》对华影响
前沿|欧盟委员会公布《2023-2024年数字欧洲工作计划》
跨境合规|如何应对外国投资审查?聚焦欧盟和英国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 国别研究系列(南美):
突发|巴西:Meta不得使用巴西用户数据训练AIGC模型 违者罚款追责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 国别研究系列(东盟):
前沿|一文梳理新加坡人工智能治理脉络
动向|第四届东盟-美国网络政策对话发布联合声明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 国别研究系列(中东):
动向|以色列扣押本国涉案企业计算机系统以对抗美国司法审查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 联合国网络犯罪公约系列:
重磅|联合国通过首部全球性《打击网络犯罪公约》(附定本全文)
吴沈括 胡云|联合国网络犯罪公约特委会工作路线图(中译本)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 出口管制与制裁前沿系列:
动向|美国再次制裁中国实体和个人 中使馆回应
GDPR最高罚款!爱尔兰对Meta罚款91亿元 因非法向美国传输个人数据
动向|美国再启出口管制和制裁 将9家中国企业列入SDN名单
动向|美荷日达成芯片管制协议 对华加大限制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 APP治理前沿系列:
重磅|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全文)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 反洗钱治理前沿系列:
重磅 |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1年反洗钱报告》(全文)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 数据知识产权系列:
数据IP|《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数据知识产权|《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全文)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 智能汽车治理前沿系列:
北京:2024年拟安排自动驾驶汽车立法修法项目
重磅|工信部、国家标准委《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
速递|北京发布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 数字执法&司法前沿系列:
中国新闻网|吴沈括:网络直播生态治理的举措设计与价值评价
光明网|吴沈括:防治网络暴力的多维综合施策——读《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外交部关于对美国国会议员麦戈文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
国家数据局:数据产权、收益分配等制度文件正在加快完善中
重磅|两高一部《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审计署:四部委所属7家单位利用政务数据违规牟利2.48亿元
重磅|国家标准《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要求》(征求意见稿)
重磅|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全文)
财政部:不宜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示例情形
重磅|中德签署数据跨境流动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重磅|国家网信办通报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国务院: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中央网信办等三部门:推进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等信息化标准研制
重磅|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式批复筹建
重磅|《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美国四大电信运营商因未经同意分享用户数据被罚近2亿美元
重磅|《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全文)
中美达成五点共识!
前沿|美国商务部就开放数据资产、开发人工智能征求公众意见
国家数据局2024年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北京互联网法院:偷录他人微信聊天记录形成证据不予采纳
重磅|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全文)
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数据要素论
国家数据局首次公布年度预算 重点推进五项工作
重磅|“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文)
动向|意大利以“内容审核不力”为由对TikTok开出1000万欧元罚单
全球首例!生成式AI画出奥特曼,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决侵犯著作权(附判决及摘要)
动向|国家数据局内设司局名称确定
国家数据局4位领导携手全国14省(市)局局长陆续亮相
中央网信办:征集2024年网络公益行动优秀网络公益项目
中国和新加坡,互免签证!
10省份数据局“掌门人”亮相 上海市数据局不同寻常
北京互联网法院:车评人短视频侵犯理想汽车名誉权案
数字司法|杭州互联网法院网络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AI司法|大模型品牌维权首案:冒用“通义千问”名义提供非官方下载服务 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数据司法|首例涉数据抓取交易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动向|数字司法:欧盟《数字司法条例》今日生效
欧盟EDPB: GDPR的实施是成功的 需更多跨境执行的程序规则
动向|中行被罚430万:涉迟报重要信息系统重大突发事件等
全国网信办主任会议在京召开
工信部|图说2023年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重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全文)
重磅|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文)
重磅|国务院关于修改《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全文)
全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重磅|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行政处罚裁量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北京:开展2023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送工作
重磅|财政部、国家网信办《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工信部:开展工信领域数据安全典型案例遴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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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腾讯司法调证指引》(2023-08-26)(全文)
速递|江苏公安近期网络与数据行政处罚案例六则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
数字司法|最高检印发大数据赋能类案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 网络暴力&谣言治理系列:
吴沈括|《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防治网络暴力的多维综合施策
重磅|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发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全文)
重磅|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意见》:重罚“组织‘水军’”“涉性”“深度合成”等网暴
重磅|中央网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
重磅|中央网信办《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全文)
重磅|国家网信办《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
重磅|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 网络游戏治理前沿系列:
速递|国家新闻出版署回应《网络游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重磅|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
图文编辑:北京师范大学 吴丹

数字治理全球洞察
数字治理、网络治理和数据治理的监管司法与风控合规的全球性Hub@北京师范大学吴沈括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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