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社保补贴稳就业重要作用,做好2024年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
(一)就业困难人员是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6类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二)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社会保障卡(银行卡);
4、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5、长期失业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标注2024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等院校颁发的毕业证、学信网学籍证明;
7、失地农牧民提供土地征用相关证明材料;
8、缴纳社会保险票据,如已缴纳医疗保险需提供2024年全年医疗保险票据。
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
三、补贴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补贴险种及标准
个人缴纳的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6420元/年(不足全年的按每人每月535元补贴),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贴2568元/年(不足全年的按每人每月214元补贴,其他医疗保险的不列入此补贴范围)。
五、办理时限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截止日期:2024年11月30日。
六、咨询电话:0470-7370058(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