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流”有方 联“动”向新——红旗街道党工委组织开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习培训

政务   2024-11-05 20:56   内蒙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期间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11月5日,红旗街道党工委集中组织开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习培训。街道机关党支部党员、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上,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祁传柱对《意见》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责任和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方法进行详细讲解。并指出,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流动党员管理是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和经常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不断提升流动党员管理服务质效,全力以赴推进辖区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提升。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蔡玉芹总结强调:  
一要坚持在党建引领中加强党员归属感。各基层党组织要将《意见》传达学习覆盖到各基层党支部、每名党员。要对照《意见》中最新明确的流动党员界定标准,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核准流动党员底数。
 二要坚持在强基固本中彰显组织引领力。持续夯实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织密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纽带,凝聚广大党员群众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要坚持在从严从实中彰显组织根植力。各级党组织要对照政策抓规范、对照清单抓落实、立足长远抓基础,始终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要求,不断提高党的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四要坚持在攻坚克难中彰显组织穿透力。坚持守正创新,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强化破题攻坚,敢于动真碰硬、率先发力。要打造品牌亮点,因地制宜加强工作探索,注重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案例。
  下一步,红旗街道党工委将充分发挥“主干道”作用,深入学习贯彻《意见》要求,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时刻了解流动党员的生活动态、思想动态、学习动态,让流动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时刻关怀,确保流动党员“组织不断线”,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的组织“归属感”。

撰稿:侯瑞颖

编辑:徐佳鑫

一审:张发永

二审:祁传柱

三审:蔡玉芹

牙克石市红旗街道办事处
向广大红旗办事处辖区居民宣传红旗办事处的工作进度,接受广大居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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