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部委
▲国务院公布《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10月23日消息 近日,国务院公布《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指出,国家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综合采取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措施,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增强城市公共交通竞争力和吸引力。国家鼓励、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作为机动化出行方式。《条例》强调,城市人民政府是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责任主体。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保障措施,强化对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当根据城市功能定位、规模、空间布局、发展目标、公众出行需求等实际情况和特点,与城市土地和空间使用相协调,统筹各种交通方式,科学确定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推动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在机动化出行中的分担比例。国家鼓励和支持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在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的推广应用,提高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绿色低碳转型,提升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条例》明确,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擅自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运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落实“四个一批”要求扎实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10月23日消息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落实“四个一批”要求扎实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用一年左右时间,全面摸清帮扶产业和项目底数,上下联动分类推进工作机制基本健全,“四个一批”分类工作基本完成,盘活调整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经过两年左右努力,使低效闲置、落后停滞项目得到有效盘活和调整,产业发展短板加快补齐,产业链条更加完备,帮扶产业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显著提升,带动脱贫群众增收能力明显增强,对脱贫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更加牢固。《意见》强调,组织以县为单位逐村梳理摸排脱贫攻坚以来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和定点帮扶资金等支持发展的产业和项目,针对已经形成的帮扶产业,从产业发展水平、经营管理状况、项目资产收益、联农带农效果、产业发展前景等维度进行评估,因地制宜研究提出“四个一批”推进路径,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精准施策、务求实效。《意见》提出,鼓励巩固类、升级类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农民合作社通过发展加工、营销等延伸产业链条。支持符合条件的脱贫地区农产品品牌纳入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鼓励在脱贫县相对集中的市(地、州)因地制宜布局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集中连片发展帮扶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增加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类,扩大保险覆盖面,拓宽涉农保险服务领域。
编辑:李晓兰
审核:苏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