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姑苏高技能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16〕97号)精神,根据2024年工作安排,继续开展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相关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苏州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组织)、生产型企业、职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
开设实训的项目应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具备技能技术先进、市场成长性好等特点。
能面向社会开放实训资源,具有高级工以上培养、实训经验两年以上的优先。
基地建设具备相应的基础条件
建筑面积原则在10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训要求的消防、通风、照明、控温等设备。建有管理运作机制,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队伍。
拥有合格的师资队伍
每个实训项目配备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教师占比应不低于50%。
申报单位对照相应的认定条件准备申报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提交至所在地人社部门,各地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同意后报送至市人社局。
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市人社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开展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公布
确定候选单位向社会公示,如无异议,由市人社局发文公布。
1、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申报表(附件1);
2、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
(附件2);
3、师资资质证明、制定的规章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除附件2双面打印一份,胶装成册(页数控制在50页以内),同步提交电子版。
对新认定的市级公共实训基地给予认定补贴20万元,于立项后下一年度一次性发放。
姑苏区申报单位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 日。
地址:苏州市解放东路117号9楼912室
电话:0512-62901287
邮箱:gsjnpx@gusu.gov.cn
附件1--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申报表
附件2--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
来源:人才开发与职业能力建设处
编辑: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