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20万!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开始申报

文摘   2024-11-25 18:36   江苏  



为贯彻落实《姑苏高技能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16〕97号)精神,根据2024年工作安排,继续开展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相关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01
适用范围

     苏州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组织)、生产型企业、职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





02
申报条件


01

基地建设定位要体现产业发展导向

开设实训的项目应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具备技能技术先进、市场成长性好等特点。

02

基地要具有公共服务功能

能面向社会开放实训资源,具有高级工以上培养、实训经验两年以上的优先。

03

基地建设具备相应的基础条件

建筑面积原则在10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训要求的消防、通风、照明、控温等设备。建有管理运作机制,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队伍。

04

拥有合格的师资队伍

每个实训项目配备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教师占比应不低于50%。





03
认定程序


01

申报

申报单位对照相应的认定条件准备申报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提交至所在地人社部门,各地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同意后报送至市人社局。

02

评审

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市人社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开展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03

公布

确定候选单位向社会公示,如无异议,由市人社局发文公布。





04
申报材料

      1、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申报表(附件1);

      2、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

(附件2);

      3、师资资质证明、制定的规章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除附件2双面打印一份,胶装成册(页数控制在50页以内),同步提交电子版。





05
扶持政策

对新认定的市级公共实训基地给予认定补贴20万元,于立项后下一年度一次性发放。

申报时间

姑苏区申报单位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 日。

材料提交

地址:苏州市解放东路117号9楼912室

电话:0512-62901287 

邮箱:gsjnpx@gusu.gov.cn 

附件材料下载



附件1--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申报表




附件2--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

END


来源:人才开发与职业能力建设处

编辑: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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