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4年10月25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海营诈骗一案。
参加庭审的被害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前与我院联系进行信息登记。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如登记人数超过10人,被害人可协商推选5名以下代表人参加本次庭审,如不能协商一致,本院将在登记信息人员中随机抽取5人参加庭审。
联系人:张法官 022-66135397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