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津0114执恢77号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高纪英,女,1965年9月3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二街村八区健康道6号。
身份证号:120222196509037046。
被执行人李贺强,男,1991年2月20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二街村八区健康道6号。
身份证号:120222199102207019
2、执行案号:(2024)津0114执恢77号
3、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4、申请执行标的:247256.60元及相应利息
5、未履行标的:246978.63元及相应利息
2、悬赏金:线索提供人提供财产线索所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3、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12月13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止)。
4、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已发现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
5、悬赏金领取方式:对于符合条件的举报人,本院在举报的财产依法处分完毕后三十日内,从执行到位款项中优先扣取悬赏金支付给举报人。奖金均含税,需提供相应完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