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200元
就能买到“国宝级艺术家”证书?
据长江日报,近日,
记者在网站查询各种
“人民艺术家”荣誉称号时发现,
民间商业性荣誉称号泛滥↓
售价1200元
记者搜索发现,在冯某某的“国宝级人民艺术家”证书上,落款单位有5个:“国宾礼特供(外事)管理中心”“中国当代艺术品鉴定评估中心”“中国美术网工作委员会”“中国书法网工作委员会”“中国非遗文化艺术传承网”,然而,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上,并没有查询到这些机构的信息。
扫描冯某某证书上的二维码,记者进入到“中国当代艺术品鉴定评估中心”网站。网站中一名男子介绍:“人民艺术家”“国宝级术家”等荣誉称号都可以办理,有证书和展牌,落款单位都一样,内容可在“中国当代艺术品鉴定评估中心”网站上查询,需要提供个人简介、登记照和8幅书画作品高清图片,最低收费1200元,半个月左右可办好。
该男子还称,办理这个的人挺多的,公司都快10年了。
对方提供的一份通知称,参加评审办证需要满足以下两点:
1、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国际文学艺术联合会、国际美术家协会会员,或省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会员,国家高级美术师、书法师。
2、获得国内外认可的荣誉称号,在艺术领域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及影响力的艺术家。
当被问及不满足条件是否能够办理时,对方称:“能的。您如果办理的话,我们这里给您想办法的。”
商业性荣誉称号泛滥
须追究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规定,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具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刘永明撰文表示,作为国家荣誉称号的“人民艺术家”体现了崇高性、代表性和价值性,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专属性和排他性。相比官方对颁发荣誉称号的克制,许多民间机构(甚至是非艺术类机构)将“人民艺术家”当作商品一样进行买卖,以致各种非官方的甚至商业性的“人民艺术家”称号一度泛滥,对这一称号的权威性、荣誉感和崇高感造成极大的损害。
早在2018年,中办、国办就印发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开展包含“国家”“中国”“中华”“全国”“亚洲”“全球”“世界”以及类似含义字样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开展未冠以上述字样但实质是全国范围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只要以国家、人民来冠名的荣誉称号,都必须来自官方机构,绝不能来自一些山寨机构。
对于滥发荣誉称号及治理问题,文化和旅游部相关人士表示,对违反规定的组织和个人,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责令停止开展活动、消除影响、约谈、公开曝光批评、纳入诚信记录等方式予以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青评论:
不能止于简单“拉黑”
相关乱象长期存在,说明此类称号具有相当广泛的“市场需求”。对山寨组织来说,既然“目标客户”众多、一个称号动辄可以售卖上千元,而自己即便被取缔也不会有太多损失,自然会想方设法钻空子。
有关部门对此类组织的清理,不能止于简单“拉黑”,还需加强同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强化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的信用约束和惩戒,避免山寨组织被查后换个马甲随意“复活”。与此同时,也有必要细化社会组织的注册和运营规范,消除“碰瓷”名称等常见套路的生存土壤。
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罗伊璠)综合长江日报(朱建华 张维纳)、九派新闻、中国青年报客户端(任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