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 述
"简牍评审学"的第一次实践
——"简述中国"全国简牍书法大展评审思路和操作原则的建立
一、本次"简牍书法"评审作业过程中之"三要素"。
(一)三要素。
1.书体字体的规定性。
汉隶简书为主。战国古文,先秦籀文,隶变后的古隶、隶八分、隶楷、隶草、章草,皆可入评审范围。但其中必有主次轻重的关系调配。2.形制的开拓。
简牍最典型之"册""牍""觚""版""牒""牌"之审美形式的再现与书写技巧充分的专业发挥;甚至包括"后简牍时代"的唐宋元明清文人书斋中册页中堂手卷条幅,皆可恰当应用。但必须要有较纯粹的"简牍气",如:有连缀、横撑、露锋起手、捺笔夸张、空格、加点加斜网格等等简牍书法特有的特征。3.风格完整度与作品后期检验。
(二)三要素加二原则的把握。
1.文辞语句与文字审读:比勘文字的正与误。
评审中经常遇到的古简牍书中的金文式古文字写法、章草稿书写法、俗写异体。反对用小学生规范字正楷正误标准和篆隶唯从《说文》"以今度昔"的粗暴做法对待当代简牍书法艺术创作。尊重文字在不同时代动态演变过程中事实存在且"遍地皆是"的偶然性与机变性。只要有依据可凭,言之有理,即不盲目轻易判错。纠正过去书法艺术评审中常见的对审美创造反而无感或钝感,却对文字正误持"杯弓蛇影"挑剔苛责心态以自炫的弊端。2.视觉形式、审美氛围的整体塑造水平:区分经典与低俗。
可以模仿,但不鼓励作低水平按模脱墼刻舟求剑式的工艺式模仿。优秀作品的氛围塑造,一定是得其精髓而脱略形迹的:仿简牍形制外貌当然可以是一种选择;但于高手而言,一张白纸上也可以有浓郁的"简牍"味。
二、评审中的几个临场针对性原则。
(一)西北汉简主体,兼顾春秋战国时期楚简、秦简,三国吴简,晋简,及湖南、湖北、安徽等地现有的丰富简牍遗存。(二)评审品质要追求专业性水平画线、专题化视角立场与一流的把握。既要公平公正公开,又要在每一环节都必须尊重专家意见。鼓励在公开场合中专家之间的坦诚讨论及表明去取优劣的评审观点。(三)关注投稿作品在简牍外观形态模仿学习(此为前提)中,更取对应外形式的源于作者个性化自由发挥与技巧演绎。
三、评审时的操作原则。
(一)简牍专业的规定性。
本次大展旨在弘扬倡导特定的"简牍"书法艺术,而不是普惠意义上的一般书法不拘书体字体,不限碑帖类型的大面积展览征稿。故而投稿中发现有少量非简牍形态的晋人行书、今草书、唐碑、一般碑铭隶书如汉碑者,因属于文不对题、答非所问,故而集体议定均不取。(二)在评审过程中越到高级别评审,越关注"简牍"品牌的准确辨识度。
"简牍"是一个体量很大包容很广泛的艺术世界,其中也有核心与边缘、典型与配属、主导与附和之间的差异关系。在高级别评奖中,以西北汉简为风格基准,选取较接近者如武威、居延、敦煌或悬泉置、马圈湾等等风格样式的投稿作品并对之进行适度倾斜,从而传递出明确的西北汉简贯串百年"简牍学史"的断代信息和清晰印象。具体而言之,包括:1.隶书(以汉为主。战国之楚、秦简与后来三国以下的吴、晋简,以及章草、草书、隶楷等,皆稍次之)。
2.简牍(碑刻形态或砖瓦、题刻、墓石,以及残纸、缣帛书,也皆稍次之)。尤其是大奖的评定,在同等水平下,会特别关注"简牍"的经典风格示范标准之揭示与本领域专业信息传递的导向问题。3.在千淘万筛的过程中,对有些优秀投稿作品中呈现出有节制的自由发挥与个性展现,评委们大都须小心翼翼地进行点题以示保护。倡导"简牍书法",形态上简单模仿较易;自由发挥而不逾矩则极难。站在"简牍艺术学"立场上,应该予以特别的扶持:如遇到一眼望去是简牍书法,仔细看看笔墨之间又融入自己鲜明个性而无法以他者简单替代的醒目作品,必由集体裁定、提示、推荐之。在评审活动后配套的学术报告会《简牍书法创作的"审美居先"定位与艺术表现的可能性》讲演时,我在最后指出:通过一系列活动,最终的目的是要建立独立的"简牍美学""简牍艺术学""简牍创作学""简牍评审学"。回观这次评审,我以为是一次极好的基础作业,是一个打开格局、建立体系、寻找命题的大好开端。陈振濂
2023年5月26—27日于甘肃兰州
获 奖 作 品
入 展 作 品
特 邀 作 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