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李某某,取消2024年职称晋升资格,停课停职!

教育   2024-10-29 06:34   江苏  

案例回顾

近日,有网友拍视频实名举报称,9月13日,某市一中学生受到班主任李某某醉酒殴打,头上多处骨折。

10月22日,当地教体局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称已对班主任李某某饮酒、惩戒学生不当行为给予其全校通报批评,取消2024年职称晋升资格,停课停职。

具体通报内容如下:

经调查,2024年9月13日晚上10时30分左右,我市第一中学高二(2)班高某某同学在学校操场跑步时,不慎与正在相向跑步的高一(16)班麻某某同学碰撞,高某某同学随即昏倒,嘴角出血。随后高某某被同学背回宿舍,巡查值周教师及时告知家长、班主任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班主任李某某赶到宿舍后,误以为高某某同学撞伤他人,扇了高某某同学两耳光。120急救车到校后,将高某某同学送到医院检查治疗。


9月14日上午,家长将高某某同学转入市第一医院治疗,诊断结果为“左侧鼻骨骨折、左侧额部硬膜外血肿、额骨左侧线样骨折”。9月15日,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对班主任李某某饮酒、惩戒学生不当行为给予其全校通报批评,取消2024年职称晋升资格,停课停职,并积极配合家长对受伤学生进行治疗。事后,市教体局立即派专人进驻学校开展调查,并指导该校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教育,安排专人与学生家长保持沟通,但未就家长诉求达成一致意见。9月17日下午,学生家长向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随即介入调查。


10月11日该生已出院。公安机关已向医院调取病例,并征求家长意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市教体局及相关部门将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结果,积极做好后续工作。




案例解析


教育离不开合理的惩戒,但管教学生要有理有据、合法合规。教师手握“戒尺”,应当有尺度、力度、温度,坚持职业道德规范,明确对不当惩罚说“不”!


学生哪些行为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



提示:学校可以根据本校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做补充、细化。

实施教育惩戒措施的注意事项

Part.

1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点名批评;

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课后教导;

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提示:罚站是指教室内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不是赶出教室,如要学生离开教室,需要有人将其带离教学场所管理。不能将其锁在封闭空间,以防出现意外事故或涉嫌非法拘禁。


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的制定实施程序要合理,且内容适合本校或者本班级,易于操作执行。

此类惩戒措施教师可以当场实施,且对学生实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Part.

2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提示: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集体活动,一定要与监护人做好交接,履行相关手续,留存资料。


此类惩戒措施的实施,应当及时告知家长。

Part.

3

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提示:停课或者停学要遵守时间限制,与家长做好交接,保证其安全。


此类惩戒措施的实施,应当及时事先告知家长。

学校可以实施的纪律处分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提示:学校拟对学生实施此类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的,应当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

学生受到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后,能够诚恳认错、积极改正的,可以提前解除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
学校纪律处分在学生入学教育时可告知学生和家长。

在特定情况下对学生的行为约束

学生在特定情况下的一些违规违纪行为,有可能影响更多人的利益或者有可能给自己或他人带来伤害,学校为了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健康成长,可以对学生的行为进行约束。

约束措施主要包括暂时隔离、制止危险行为、暂扣物品三种措施。

暂时隔离

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自己及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并予以教育管理。

制止危险行为

教师、学校发现学生携带、使用违规物品或者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发现学生藏匿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并可以对可能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

暂扣物品

教师、学校对学生的违规物品可以予以暂扣并妥善保管,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家长;属于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提示:特定情况下的行为约束事前告知学生和家长,就具体情况实施的措施要做好相关约定或取得家长和学生的认可,并留有可查资料,比如学生违规课堂上玩手机如何处理等。

哪些不当教育行为被明确禁止?

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为防止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惩戒,禁止教师实施以下不当教育行为:

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面对年幼顽劣或青春叛逆的学生,学校教师要依法依规,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教育惩戒真正对学生有用,而不是超越教育惩戒边界对学生带来不良影响,更不能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 

▍作者:王立杰,山东省安全教育省培专家,《国际全面的学校安全》等课题组核心专家,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小学校安全专题培训项目”特邀专家。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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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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