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布了一则处罚公告,周某玲一建三证成绩被取消,原因还是提供虚假资料取得证书,并且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去考试中心核实。
公告链接:http://www.jxpta.com/art/2024/11/19/art_82913_5063199.html关于考生周晓玲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公告 经核实,考生周晓玲(身份证号:362126********3428)在2020年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中提供的学历材料与实际不符,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违纪违规情形,且未按要求前往相应考试机构核实。同时,该考生分别于2021年、2022年参加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科目取得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规定,拟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无效(2020年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200903436000000804;2021年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管理号:20210903436000001069;2022年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管理号:20221103436000001344),并给予其2020、2021、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考生如果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有异议,可于2024年11月26日17:00前向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791-12333转省本级)提交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则视为认可违纪违规事实和处理意见。 |
2024年9月11日,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宣布杨某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证书无效的通知》。考生杨某在2021、2022、2023年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期间,同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来获取相应资格证书,其三年获取的三证也一次性被宣布作废。秋后算账,资格后审都没查出来,这应该又是被人举报了,那些靠培训机构代报名成功拿下证书的考生,以后怕睡不安稳了。本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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