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交发〔2024〕298号)文件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通过黑龙江省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提交的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我市2024年度通过审核的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2025年1月16日至1月23日。如有异议,请向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电话:0454-8630978。
来源:佳木斯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编辑:孙 璐
校对:丁元秀
审核:张伟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