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整治|24名出租汽车驾驶员被撤销从业资格证

政务   2025-01-22 19:39   黑龙江  

经查实张*亮等24名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交通肇事犯罪记录、危险驾驶犯罪记录、吸毒记录、饮酒后驾驶记录、暴力犯罪记录之一,已不具备运营资格,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现撤销其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通告作废。

撤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
行业管理部门将依法严格管理出租汽车驾驶员资质,对于产生交通肇事犯罪等记录的驾驶员,坚决撤销从业资格。提示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珍惜职业,遵纪守法,规范经营,努力打造一支让市民放心信赖的服务队伍。


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22日  

来源: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

编辑:孙  璐

校对:丁元秀

审核:张伟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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