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整治|15名出租汽车驾驶员被列入“黑名单”

政务   2025-01-08 16:51   黑龙江  


2024年度共有15名出租汽车驾驶员因违价、拒载、服务质量低下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被扣除17分以上,考核等级为B级,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停业学习培训,被列入“黑名单”,取消从业资格注册,自取消从业资格注册之日起2年内禁止在我市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 号

姓 名

证 件 号 码

1

杨*梁

2305211980****2112

2

姜*洋

2308111988****1411

3

魏*亮

2308261987****2816

4

孙*宏

2308031976****0811

5

钟*昌

2308051965****0637

6

张*斌

2308261972****2615

7

杨*才

2305211969****2130

8

董  *

2308041972****1310

9

姚*亮

2201811980****3111

10

刘*饶

2308261972****0013

11

张  *

2308111985****0033

12

尚*林

2308051994****1213

13

陶*海

2308021963****031X

14

张  *

2301211976****1035

15

王  *

2308111984****0072


下一步,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将持续开展出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常态化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严格按照考核标准予以考核计分、停业培训,对严重侵害乘客利益、抹黑城市形象、扰乱行业秩序的违法违规驾驶员坚决取消从业资格注册,2年内禁止从业。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积极举报出租汽车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行管部门将认真受理、严厉查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投诉举报电话:0454-8939126。


来源: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出租科
编辑:孙  璐
校对:丁元秀
审核:张伟勋

佳木斯微交通
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订阅号,是发布交通系统办事指南、法律法规、交通新闻、实时路况信息等交通信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