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议参与决策审议

政务   2024-11-04 13:53   上海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2024年第28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审议《上海市企业名称争议裁决实施办法(送审稿)》和《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为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本次会议邀请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团队协助负责人林俊华,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伍坚,上海宇珏律师事务所主任、市人大代表孙小芳,上海海洋大学教授李玉峰,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许瑾及崇明区市场监管局三星所所长施健等公众代表列席,参与决策审议。


会议听取了业务处室制定政策文件有关情况的汇报,列席公众代表分别结合自身发表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真听取各位公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指出,此次会议向公众代表开放,收到了颇具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达到了开门听意见的目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水平。要认真研究各项意见建议,积极吸收采纳,进一步提升政策文件的科学性。要重视制定政策文件的意义,在企业名称争议裁决和小型餐饮临时备案中坚持依法行政,做好政策解读和指导工作,确保政策文件得以有效贯彻落实。


《上海市企业名称争议裁决实施办法》制定工作纳入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此次制定《实施办法》旨在规范企业名称救济程序,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提升企业名称争议处理的效率和公正性,促进形成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实施办法》提出,本市企业名称争议裁决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便捷高效、诚实信用、尊重在先合法权利的原则,通过健全完善企业名称争议受理要求、裁决程序等运行机制,实现上海企业名称争议裁决的高水平运行。

《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自2019年修订并经市政府印发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办法》实施以来,全市经备案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临时备案制度作为食品经营许可的例外和补充,既解决部分小型餐饮依法开展食品经营活动的问题,又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社会稳定和民生保障。


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拓宽公众参与,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是提高行政透明度和科学民主决策水平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决策的深度和广度,坚持“开门纳谏”,优化方式渠道,充分吸纳民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效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供稿:市局登记处、食品协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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