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以及《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皖民儿童字〔2023〕96号)精神,市民政局起草了《关于提高全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8日。
来信请寄: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75号滁州市民政局,邮编239000。电子邮件请发:czshswk@163.com。请在信封或者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附件:
关于提高全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来源 | 滁州市民政局
编辑|钟爱毓
初审|杨晶
审核|刘志刚
审签|葛宏雷
主办|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来安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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