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入职缴纳社保时为限。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大专(高职院校)毕业生分别按照每年1.5万元、1 万元、0.5万元给予补贴,期限3年。
申报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自2023年5月12日文件印发之日起,来滁新入职并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无自有住房;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大专(高职院校)毕业生;工作单位列入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工作,即:八大产业链和六大支柱产业领域相关企业。
身份证件、结婚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劳动合同,经住建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银行账户信息、申请承诺书、社保缴费记录、无房证明等。
1.申报流程:个人申报—部门并审(教体部门、发改部门、 民政部门、人社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住建部门)—市人社局复审—报批—资金兑现。
2.并审职责:①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学历;②发改部门负责审 核人员所在企业是否属于八大产业链和六大支柱产业领域相关企业;③民政部门负责审核夫妻婚姻证明材料、未提交婚姻证明材料的需核查有无配偶;④人社部门负责审核期限为3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连续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的社保流水(第一次申报需要满12个月,第二次申报满 24 个月,以此类推),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首次申报的人才2023年5月12日前无在滁社保记录;⑤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审核人才及其配偶名下在滁有无房产信息;⑥住建部门负责审核房屋租赁合同、人才及其配偶名下有无网签合同;⑦ 辖区负责审核类似政策享受情况;⑧人社部门复审。
3.审批时限:自申报提交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与其他政策有重复,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实施,并且无《滁州市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承诺书》说明的享受补贴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