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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月17日9:00-2月21日16:00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黄河入海口、国家重要石油工业基地——山东省东营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人员。2.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2月以后出生),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以后出生);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热爱高等教育事业;5.须已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或《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其中,应聘思政教师岗位的还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1.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高校教师资格证或《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须于报名前取得。3.在职人员应聘的,需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交由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9:00至2025年2月2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招聘系统(https://rczp.sdipct.edu.cn),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应按报名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同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等报名岗位要求的材料。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时间:2025年2月17日11:00至2025年2月24日16:00。应聘人员报名后需保持手机等通讯畅通,如需补充材料,请按要求及时补充,过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资格初审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招聘岗位的情况通过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网站人力资源处页面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缴费方式另行通知。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5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缴费成功后,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缴费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缴费时因输入个人信息有误而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笔试科目设置一科,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等。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综合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通过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网站人力资源处页面(https://rsc.sdipct.edu.cn)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进行复审者,视为放弃应聘。因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安排均通过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网站人力资源处页面公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将政治标准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首要考察条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网站人力资源处页面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其人员编制及聘用关系纳入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人员管理,享受山东省属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