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废除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才能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养老金的并轨已经进入到倒计时,今年10月份我国养老金将要并轨。这对于企业退休人员来说,影响并不大,而对于体制内人员来说,他们之后也要开始缴纳社保了。很多人认为,在养老金并轨之后,体制内人员的收入会减少。但实际上,未来体制内人员的收入并不会因为养老金并轨而减少,只是我国养老保险只采用一种制度了。届时,不管是体制内还是体制外的人,退休后能拿多少养老金,都要按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企退人员养老金要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低的情况,并不会有任何改变。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这标志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但是,目前享受的标准还是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差距大概是3~5倍。养老金待遇最高相差50倍,最低为200元,最高为10000元。“退休养老金”的差距如此大,再加上一些政府部门的高薪高福利,这对做出同等贡献的企业职工的严重不公,退休养老金双轨制不合理也不合法。
从根本上说退休养老金双轨制与宪法和有关法律精神不相符。我国宪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按照规定,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享受国家和社会的养老保障的权利上是完全平等的。
而现行退休双轨制却对不同部门的退休人员执行不同制度、不同标准,给予差别化待遇,退休金收入差距十分悬殊,明显侵犯了养老公平权。特别是由于实行退休养老金双轨制,造成明显的同工不同酬的不合理状况,这些都是有违宪法精神的。国家应该废除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才能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