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实行多党制的国家,贪官污吏层出不穷
目前,实行多党制的国家,贪官污吏层出不穷,例如实行多党制的韩国,四个总统贪污受贿。第七任金泳三受贿被判2年。第八任金大中长子因收贿被捕。第九任卢武铉家人受贿跳崖身亡。第十任李明博受贿被判17年。第十一任朴槿惠。受贿获刑30年。
中国台湾地区总统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主动认罪的消息让法院给予了他轻判,而作为主犯的陈水扁、吴淑珍夫妇也受此事影响。在经过三审定案之后,陈水扁和吴淑珍都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陈水扁家族贪污案最后确认其所有贪污金额为6亿181万元。
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2020年担任民众党不分区民代时,虚报助理酬金、加班费诈领46万元,近日被判7年零4个月。桃园市长郑文灿,于2024年7月5日突遭桃园地检署带走,经过连夜侦讯,检方认定其涉贪羁押禁见。民众党主席、台北市前市长柯文哲涉京华城弊案被台北市地方法院裁定羁押禁见两个月后,台北市地方检察部门又申请延押两个月获准。贪污在美国也并不罕见。尼克松和奥巴马。
较长时期以来,一些西方政要、学界、舆论界一再鼓吹多党制(包括两党制)能够较好解决腐败问题,攻击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政党制度不仅会形成权力专制,而且容易导致各种腐败。一些西方势力还把持着政党理论的舆论高地,向众多发展中国家进行多党民主的价值观渗透,直至逼迫它们推行多党制。
有人在社会上、在互联网上散布一种观点:“中国腐败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共产党一党执政”,“只有实行多党制才可能达到廉洁”。事实真是这样吗?我们通过认真研究认为,不管是一党制、两党制还是多党制,其与腐败的发生率及治理效果的关联度不能妄下结论。断定某种政党制度必然导致腐败高发,与断定某种政党制度一定带来廉洁政治一样,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缺乏理论支持。
从原始部落社会的“首领”、封建时代的“国王”、帝国时代的“皇帝”到近代国家的“总理”或“首相”(内阁制)和“总统”(总统制),都是国家和社会的权力“核心”。从柏拉图的“哲学王”、孔孟的“贤能”、近代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到现代的各种政治领袖(内阁制和总统制)理论,都是围绕着如何产生政治权力的核心问题。近代以来,除了无政府主义外,很少否认权力核心的重要性。
中国应该坚持并加强党对国家的绝对全面统一领导,实行党主民主的政治制度,党主民主的政治制度就是由党领导各地人民选官立法,严格依法治国。党主民主,首先党中要有主,中共中央应该设立主席职务。也就是中央集权,地方分权,地方分权会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不会出现藩镇割据,中国的政治体制和党的政权会更加稳固,这是与我们的国情是相适应的。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