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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曼:身处消费者社会,不存在真正的幸福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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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英]齐格蒙特·鲍曼《工作、消费主义和新穷人》郭楠译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1
从生产者社会到消费者社会的变迁
我们或多或少都知道,“消费者”意味着什么。顾名思义,消费者是消费的人,消费意味着把东西消耗殆尽:吃穿用度,或以其他方式满足自己的欲望。我们所处的世界,绝大多数情况下,金钱是满足欲望的桥梁,所以作为一个消费者通常也意味着,占有那些注定要被消费的东西:付费购买它们,使其成为自己的专属财产,禁止其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它们。
消费也意味着毁坏。在消费的过程中被消费的事物将不复存在。它们或者在物理上湮灭,如被吃掉或耗尽,或者被剥夺了原本的吸引力,无法再唤起欲望,如被过度使用的玩具或频繁播放的唱片,不再适于消费。
这就是成为一个消费者所意味的。但是,当我们谈论消费者社会的时候,我们到底在谈论什么呢?身处消费者社会的消费者有什么特别之处吗?毕竟,每一个已知的社会,不都或多或少是消费者社会吗?前面罗列的特征,除需要付费外,在任何一种社会都肯定存在。诚然,什么具有消费价值,我们如何消费它们,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可能各不相同,但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没有人能够脱离消费生存。
因此,当谈到这是一个“消费者社会”的时候,我们必须走得更远,不仅仅停留在泛泛的“这个社会的所有成员都在消费”这个范畴。说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消费者社会”,相应地,之前的那个社会可以称为“生产者社会”——尽管人类自诞生起就从事生产,并将持续生产直到人类灭亡。之所以称之为“生产者社会”,是因为那时人们主要以生产者的身份参与其中。社会塑造其成员的方式由社会分工的需要决定,社会希望其成员有能力和意愿参与社会分工。在当前这个近现代、次现代或后现代阶段,社会主要要求人们以消费者的能力参与其中,首先依照“消费者”角色需要塑造其成员,并期望他们具有消费的能力和意愿。
过去和现在的差异,并不像放弃旧身份、以新身份代之那样彻底。两种类型的社会都有一部分成员负责生产,显然所有成员也都会消费。但社会的重心发生了转移,这也造就了社会、文化、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的巨大差异。这种差异如此深刻,无处不在,于是有充分的理由把现在的社会归类为一个独立的、与众不同的社会形态——消费者社会。
消费者游戏的秘密
理想的情况下,后天的习惯应该轻落在消费者的肩头,正像宗教/伦理激发的对职业和经济获取的激情曾经轻落在新教徒身上一样,恰如马克斯·韦伯引用理查德·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的话语所说:“就像一件轻盈的斗篷,随时准备被扔到一边。”习惯也确实是不断地在第一时间被丢在一边,从未有机会凝结成牢笼的铁栏。理想状态下,消费者应该不固守任何东西,没有永久的承诺,没有可以被完全满足的需求,也没有所谓的终极欲望。任何承诺、任何忠诚的誓言,都应该有一个附加的有效期。契约的有效期、既定的时效是最关键的,比契约本身更重要,它不应该超过满足欲望的消费所花费的时间(或欲望消退的时间)。
消费总是需要花费时间的,这是消费者社会的桎梏,也是消费品商人的主要烦恼。理想情况下,消费者立刻得到满足,没有时延,不需要旷日持久的技能学习和准备工作;而一旦消费行为完成,这种满足感就应该尽可能快地消失。如果消费者无法对任何目标保持长期关注和欲望,如果他们没有耐心、焦躁、冲动,尤其是容易激动,又同样容易失去兴趣,“即时满足”就达到了最佳效果。
如果欲望不用等待就能充分满足,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可能会远远超越所有先天、后天的需求的限制,或超越消费品物理耐久性的限制。一直以来需求和满足需求的关系或许会翻转:对满足感的期待或期望会先于需求,并总是大于现存需求,但又不至于大到使人失去欲望。事实上,越是陌生的需求越具吸引力,能获取的未知生活体验会带来大量的乐趣。前所未有的新鲜的兴奋感,就是消费者游戏的秘密。马克·C.泰勒(Mark C.Taylor)和伊莎·萨里宁(Esa Saarinen)说,“欲望不求被满足。恰恰相反,欲望永无止境”,至少这描述了一个理想的消费者的欲望。欲望逐渐消失、消散,看不到复生的征兆,或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值得人们向往,这一定是让理想的消费者最毛骨悚然的噩梦。
想要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就不能让他们休息。他们需要不断地接受新的诱惑,持续处于永不枯竭的兴奋之中,持续处于怀疑和不满之中。诱使他们转移注意力的诱饵需要肯定这种怀疑,同时提供一个宣泄的出口:“你以为这就是全部?好戏还在后头呢!”
人首先要成为消费者
人们常说,消费市场诱惑了消费者。但要做到这一点,成熟的、热衷于被诱惑的消费者也必不可少,就像工厂老板能够指挥工人,是因为存在遵守纪律、发自内心地服从命令的工人。在正常运转的消费者社会中,消费者会主动寻求被诱惑。他们的生活从吸引到吸引,从诱惑到诱惑,从吞下一个诱饵到寻找另一个诱饵,每一个新的吸引、诱惑和诱饵都不尽相同,似乎比之前的更加诱人。他们生活于这种轮回中,就像他们的先辈,那些生产者,生活于一个传送带和下一个传送带之间。
对那些成熟的、完全合格的消费者来说,以这种方式行动是一种强迫症、一种必需品;然而,这种“必需品”,这种内在的压力,这种以其他方式生活的不可能性,却以行使自由意志之名展现在他们面前。本来是市场选择了他们,并把他们培养成消费者,剥夺了他们不受诱惑的自由,但每次来到市场,消费者都觉得自己在掌控一切。他们可以评判、评论和选择,他们可以拒绝无限选择中的任何一个——除了“必须作出选择”。寻求自我认同,获取社会地位,以他人认为有意义的方式生活,这些都需要日复一日地到访消费市场。
在现代性的工业阶段,一个事实不容置疑,那就是每个人在拥有其他身份之前,首先必须是个生产者。在现代性的第二阶段,即消费者的时代,这个不容置疑的事实变成了:人首先要成为消费者,才能再拥有其他特别的身份。
文化潮流前赴后继地涌进浮华的公众市场,又迅速过时,变成荒唐滑稽的老古董,衰败的速度比获取注意的速度更快。因此,当前的身份最好都只是暂时的,人们只需轻轻地拥抱它们,确保一旦放手它们就消失不见,以拥抱下一个更新、更鲜艳或者未曾尝试的新身份。更确切地说,身份是多重的:大多数人的生命旅程中可能都散布着遗失或遗弃的身份。每一个后继的身份可能都是不完全的、有条件的,因此,如何避免身份的固化成为一个难题。“身份”这个词或许已经失去了效用,因为在日常生活中,它所掩饰的比揭露的更多。随着社会地位越来越得到关注,人们恐惧过于牢固的身份认同,害怕在必要时难以全身而退。对社会身份的渴望和恐惧、社会身份唤起的吸引和排斥,混合在一起,产生了一种持久、矛盾、困惑的复杂心态。
变化多端、无限创新、飘忽不定的消费品市场,可以很好地解决这类担忧。无论是耐用品,还是易耗品,从定义上来说,消费品就不打算永久存在,不可能提供什么“终身的服务”。消费品意味着消耗殆尽,时间性和短暂性是其内在特征;消费品遍体都写满了死亡警告,尽管使用的是一种隐形墨水。
消费品的这些特质和当代社会身份问题特有的矛盾性,冥冥之中存在着某种和谐和共鸣。身份像消费品一样被占有,而占有是为了消费,所以它们终将消失。和市场上的消费品一样,对一种身份的消费不应该、不允许熄灭对其他更新、更好身份的渴望,也不应该、不允许妨碍人们接纳新身份的能力。这意味着,与其去其他地方寻找工具,不如将注意力集中到市场。“集合身份”(Aggregate identities),即随意地安排商店里能买到的、不太持久、容易剥离、可随意更替的标签,这似乎正是人们应对当代生活的挑战所需要的。
在“消费者社会”中,怎样才算是“正常生活”?
消费者社会中,“正常生活”是合格消费者的生活,他们专注于从各种公开的机会中选择,以获取愉悦的感受和生动的体验。“幸福生活”的定义是:抓住很多机会,错过的机会很少,甚至没有,抓住最被人乐道、最被羡慕的机会,而且最好捷足先登,不落于人后。
消费世界不允许“无聊”存在,消费文化致力于消除它。按照消费文化的定义,幸福的生活是绝缘于无聊的生活,是不断“有什么事发生”的生活,新鲜又刺激,因为新鲜所以刺激。消费市场作为消费文化的忠实伙伴和必不可少的补充,能够防止烦躁、无聊、审美疲劳、忧郁、绝望或厌倦——曾经困扰富裕舒适生活的所有疾病。消费市场确保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因为“尝试过所有的东西”而绝望或沮丧,从而失去生活的乐趣。
弗洛伊德在消费时代来临之前指出,并不存在所谓的幸福状态,我们只有在满足了某个令人烦恼的需求时,才会获得短暂的幸福,紧接着就会产生厌倦感。一旦欲望的理由消失,欲望的对象就失去了诱惑力。然而,事实证明,消费市场比弗洛伊德更有创造力,它唤起了弗洛伊德认为无法实现的幸福状态。秘诀在于:在欲望被安抚之前激发新的欲望,在因占有而感到厌倦、烦躁之前替换新的猎物。永远不出现厌倦——这才是消费者的生活准则,也是切实可行的准则、触手可及的目标。达不到这个目标的人只能怪自己,并容易成为他人鄙视和谴责的对象。
想要缓解无聊,就需要花钱。如果想一劳永逸地摆脱这个幽灵的纠缠,达到“幸福状态”,就需要大量的金钱。欲望是免费的,但实现欲望,进而体验实现欲望的愉悦状态,需要资源。
是什么在为“消费者社会”的运行保驾护航?
是美学,而非伦理学,被用于整合消费者社会,确保其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并屡次拯救其于危难。伦理学赋予履行责任以最高的价值,而美学则把崇高的体验放在首位。履行职责有内在的时间逻辑,所以它把时间结构化,指引一个方向,使逐步积累、延迟享受等概念具有意义。
但是,追求体验没有任何延迟的理由,延迟或许只会导致“浪费机会”。体验的机会不需要也没必要做任何准备,它突如其来,如果不立即抓住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当然,即使抓住也会慢慢消逝)。你需要时刻准备去体验,没有什么特别适合的时刻,每个时刻都一样好、一样“成熟”。
对于合格的消费者来说,世界是一个充满可能性的巨型矩阵,包含着更强烈的感受和更深刻的体验。评判世间万物的标准是激发人们感受和体验的能力——唤起欲望的能力,这是消费生活中最愉悦的阶段,比欲望得到满足更令人陶醉。根据这些能力的差异,所有的人、物、事件被标记在地图上。最常用的地图是美学的,而不是认知的或道德的。
选择的自由设定了消费者社会的阶层,设定了消费者社会的成员(消费者)绘制生活理想的框架,为他们定义了自我改善的方向,以及“美好生活”的图景。一个人选择的自由度越大,自由行使的选择权越多,他/她在社会阶层中的地位就越高,获得的社会尊重和自尊就越多,距离“美好生活”的理想也越近。问题在于,在这个美学标准至高无上的世界里,那些令人厌恶的工作未能保留过去假定的道德价值。只有未经消费者社会改造、尚未皈依消费主义的人才会心甘情愿选择那样的工作,满足于出卖劳动力勉强生存(来自贫穷国家的第一代移民和“外来务工者”,或四处寻找廉价劳动力的外来资本设立的工厂中雇佣的贫穷国家居民,都可以归为此类),其他人只有在被迫的情况下才会接受那些无法提供美学价值的工作。
曾经隐藏在工作伦理外衣下的粗暴胁迫,今天赤裸裸地、毫不掩饰地显现出来。引诱和唤起欲望,这些在消费者社会中无比有效的整合/激励工具,此时也只能束之高阁。为了让那些已经皈依消费主义的人去从事那些经不起美学考验的工作岗位,必须人为地重新创造一种没有选择、迫不得已、为最基本的生存而奋斗的处境。只是这一次,不会再扯上什么崇高的道德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