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开远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社会治安、市容市貌等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城市秩序,全力保障广大来开自驾旅居游客的出行安全和旅游顺畅,结合开远实际,现将规范旅居车入开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旅居车又称房车,是指装备有睡具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设施、用于旅行宿营的汽车。
二、驾驶旅居车进入开远市中心城区,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序行车,依规停放。旅居车宿营过夜应到指定房车营地规范停放,严禁在指定房车营地外乱停乱放。
三、旅居车进入开远市中心城区,应严格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不得在公共绿地、城市公园、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实施生火做饭、烧烤聚餐、摆设桌椅、搭设帐篷、悬挂吊床、晾晒衣物等行为。不得在非指定房车营地外的停车场内实施明火做饭以及其它影响环境卫生和防火安全等行为。禁止实施其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损毁市政设施、随意倾倒废弃物、私接水电等破坏城市管理秩序的行为。
四、携带宠物的旅居车游客应严格遵守开远市关于宠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文明养宠,采取措施防止宠物扰民、随地便溺,应立即清除宠物在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
五、开远市中心城区旅居车指定停放点:
开远市一号房车营地(凤凰湖英雄坝旁,23.6869°N,103.2571°E)预计可停放55辆房车,二号房车营地(凤凰湖湿地公园旁,23.6754°N,103.2642°E)预计可停放48辆房车,三号房车营地(子云路南桥旁,23.6807°N,103.2484°E)预计可停放28辆房车,三个房车营地预计共可停放131辆房车。旅居车在营地内应遵守房车营地管理规定,严禁乱停乱放、一车占用多位。营地联系人:陈永泽,联系电话:0873—7160818。
六、旅居车使用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文明旅游。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由市级有关部门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2024年12月20日起施行。
编辑 | 李岚卿
值班编委 | 张杨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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