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重视支持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提案
提案理由
近年来,我市注重营造慈善事业发展氛围,表彰奖励爱心企业和爱心个人,以有限的慈善资金开展助老、助困、助医、助学、助残等活动,慈善公益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成为政府兜底政策的重要补充力量。
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我市慈善公益事业存在不足。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宣传还没有普及到群众中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对慈善公益事业发展重视还不够,支持力度也不大。慈善公益组织数量少、业务活动范围小,与发达地区差距还很大。对爱心企业、爱心个人所作出的贡献、献出的爱心理应由党委、政府表彰奖励,发达地区已实施多年,河南省政府也已表彰。但我市和各县(市、区)并未以党委、政府名义表彰,典型宣传还不够。
1.各级政府会议(或党委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府相关部门慈善公益工作汇报,认真分析工作差距,让慈善公益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日常工作,提出发展意见,重视工作落实。
2.参照省政府相关办法,以党委、政府名义总结表彰爱心企业、爱心个人、慈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爱心企业和个人作出了贡献,愿意把自己的劳动果实让更多人分享,党委和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范围之内给予支持,有利于社会全面发展,弘扬社会正能量。
3.重视各县(市、区)慈善公益组织建设。我市慈善组织分为市级慈善总会和各县(市、区)慈善总会,见义勇为等组织也刚刚起步,具有合法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公益组织还很少。社会举办和企业举办的慈善组织或基金会还属于空白,几乎没有发展,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甚远。建议相关部门研究具体支持政策,包括政府购买服务,从而促进全市慈善公益事业上水平、上台阶。
提案办理进行时
一、争取党委支持,夯实慈善基础
为进一步夯实基础,构建大慈善工作格局,市民政局积极争取,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三门峡市加强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三门峡市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出台了工作意见。《意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主动关心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带头参加本地本单位的慈善活动,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共同推进我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加强县级层面慈善组织建设的同时,加大乡镇、街道办慈善工作分会及村、社区工作站建设。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慈善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扩大宣传面和知晓率。开展“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连续多年开展9月5日“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活动,依托虢国文化遗址公园、示范区黄河生态廊道、灵宝市民活动中心、卢氏县健身广场等场所,建设市、县慈善主题公园4个,通过在慈善主题公园举办慈善活动、捐赠仪式、慈善文化普及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慈善文化渗透到群众日常生活中,营造了浓厚的慈善氛围。
为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鼓励更多单位和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市民政局与市人社部门沟通,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筹备“三门峡市慈善奖”表彰工作,目前表彰项目正在申报中。
三、加快慈善组织培育,促进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截至目前,市民政部门认定的慈善组织11家,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4家、标识的志愿服务组织65家。积极开展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不断促进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经省级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共4家。市民政局不断加强慈善组织自我管理,督促慈善组织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执行等制度和决策机构议事规则,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确保人员、财产、慈善活动按照组织章程有序运作,依法对慈善组织开展年度检查、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等。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更加重视慈善工作落实,加大慈善工作宣传力度,积极推进“三门峡市慈善奖”表彰工作,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组织,促进全市慈善公益事业上水平、上台阶。
(本报记者 师宝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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