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因未成年网开一面”!终身禁入,引争议

时事   2024-11-15 16:45   江苏  
近日,四川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发布通报称,对16名游客进行“终身禁止入园”处罚,其中一名游客年仅8岁,引发关注。

11月13日,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工作人员回应南都记者称,“每个人站的角度不一样,不能因为涉及未成年人就对他网开一面,基地有权利决定处罚。目前我局支持基地的相关处罚决定。”

也有律师向南都记者指出,对8岁儿童采取终身禁止入园的做法,可能有惩罚过重的嫌疑,对未成年人的追责,应更多聚焦于家长。

四川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的熊猫。

回应:主管部门支持基地处罚决定

据四川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通报,有两名游客被批评教育,4名游客一年内禁止入园,1名游客五年内禁止入园,16名游客因持玩具枪射击、往大熊猫活动场内吐痰等行为被终身禁止入园,其中包含一名年仅8岁的未成年人游客。

通报指出,游客唐某某(8岁)在熊猫基地往大熊猫活动场内扔玩具小熊猫。

南都记者注意到,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在官网“游客须知”中写道,“请保护动物及自身安全,安静参观,远离动物;禁止向动物活动场内丢杂物、吐痰、投食等威胁动物安全行为。”

熊猫基地现已建立景区不文明行为处罚机制,凡出现经景区核实的上述影响园区正常秩序或对园区动物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熊猫基地将根据行为轻重程度,对实施者进行批评教育、1年内禁止入园、5年内禁止入园或终身禁止入园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11月13日,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粉丝热线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针对上述8岁孩童的处理争议,已将相关情况记录下来,会给基地反馈。

同日,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相关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表示,“每个人站的角度不一样,不能因为涉及未成年人就对他网开一面,基地有权利决定处罚。

他表示,目前该局支持基地的相关处罚决定,此前局里也曾和基地就相关情况交流过,对方表示“这次这个未成年人不能处罚,下次有个未成年人过去把熊猫捅伤了,咋整?”“如果这里开了一个口子,马上有一拨人说制定规定不执行,所以最好一视同仁”。

此外,有熊猫保护业内人士向南都记者介绍,涉及不文明行为,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自行建立了景区不文明行为处罚机制,“如果是猴子或者其他动物,可能执行起来会宽松一些,但是国宝熊猫不一样”。

律师:对未成年人追责应聚焦家长

连日来,该通报引发舆论热议,有网友认为惩罚过重,也有网友表示规则面前应一视同仁。

“对于8岁的儿童,采取终身禁止入园的做法,可能有处理过重的嫌疑。”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指出,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他认为,虽然年满8周岁的儿童可以正常参加一些游玩项目,但是其心理成熟程度和认知能力,仍有待提高。“对于一些行为的性质和相对后果,可能认识不够,对其处理应当与其年龄、认知能力及成长阶段的性格特点相符。”

另外,在参加该类游玩项目时,园区机构通常要求在家长的陪同下,儿童才可以进入园区游玩。“因此,对于儿童做出的不文明举动,其家长应承担主要责任。”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治东向南都记者分析,从严格意义上来看,这种“终身禁入”实际上只是景区拒绝向不文明行为人提供服务,属于民事层面的措施,不能算是“处罚”,不会记入档案,亦不会对未成年人其他方面如升学考公造成不良影响。

他认为,“对于8岁儿童这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有不文明行为,但从责任承担方面,应该更多向其父母追责。

他表示,“即使是未成年人犯罪,尚且适用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如果小孩的行为并未造成严重损失,要求其终身都需要为心智尚未发育完全时的不当行为买单,显然是过重了。对未成年人的追责,应该更多聚焦于家长。”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姜鹏
一审:张静
复核:龚岩
终审:赵永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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