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烟不分场所?损失2000元……

民生   2024-11-19 17:48   陕西  










“我再啰嗦一句,场内除了吸烟区以外

其他地方都不能吸烟!厕所也不可以

管理特别严格!罚款也特别严格!”



2023年11月,A环境科技公司在微信群中向工人们特意强调,在B公司厂区干活时切勿吸烟,可最终却还是因为一名工人违反规定在禁烟场所吸烟,导致其违约并赔偿2000元……






原告A环境科技公司承揽了B公司的废气维保项目,对B公司废气用房和设备进行清洗维护保养。因为B公司属于特殊行业,两公司还签订了《ESH协议》,就消防火源控制问题明确约定在厂区内严禁吸烟,否则要承担2000元的“罚款”。


被告小李受雇于A公司,提供吊装作业信号工劳务,A公司也通过微信群向小李作出了提醒,告知小李厂区内禁烟,否则要面临罚款。


2024年2月某日,在B公司厂区吊装作业期间,干活累了的小李想抽根烟提提神,便来到屋顶的一处废气值班室内开始吸烟,结果被B公司监控发现。根据《ESH协议》约定,A公司向B公司支付了“罚款”。


事后,A公司认为小李在工作中违反厂区消防规定,导致A公司被“罚款”,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并且在小李入厂区工作前,A公司已向其说明了禁烟规定,尽到了提醒和管理义务,经济损失应由小李自己承担,故起诉到了法院。


对此,小李认为自己并非故意违反公司规定,并且抽烟没有造成实际后果,公司对于禁止吸烟的告知也不够明确,因此,对于罚款不予认可。


承办法官秦浩文在办理该案中,认真梳理案件的争议焦点。经审理认为,A公司和B公司《EHS协议》约定的“罚款”,虽名为“罚款”,实为B公司对A公司违反消防防火约定的追责,属于违约金性质,A公司也实际赔偿了B公司。小李多次受雇于A公司从事吊装信号工作业,应当知道在厂区内严禁吸烟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将要承担罚款的要求;而且其从事废气维保作业,吸烟场所又是废气值班室,仅从常识判断,也应意识到该场所的防火要求显然高于一般场所,据此,法院认定小李在废气值班室吸烟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赔偿责任,判决小李赔偿A公司的相应损失2000元。


吸烟有害健康,公共场所禁烟的要求早已深入人心。法律虽未明确规定不允许吸烟,但对吸烟的场所进行了限制,如商场、地铁、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禁止吸烟,如果想要吸烟可以到吸烟区。此外,在特殊区域、特殊行业中,防火禁烟要求更为严格。本案中,小李从事废气维保,工作属性和场地特点均对禁烟提出了更高要求,小李理应更加严格地遵守禁烟规定,但其仍抱有侥幸心理,违反公司禁烟制度,所幸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否则将追悔莫及。在这里提醒大家,吸烟也要分场所!


供稿|综合办公室

编辑|综合办公室

审核|周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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