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法院召开第15次党组(扩大)会议

民生   2024-10-18 16:44   陕西  


10月17日下午,高陵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刘运平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上传达学习了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第19届亚太首席大法官会议上的专题发言,传达了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专题会议精神、区委第20次和21次常委会会议精神,以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学习要点和《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2024年修订版)》,听取了相关部门质效提升整改表态发言和审判质效提升工作汇报,并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全院上下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司法领域新思想新理念,以学促干,要将学习成果充分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

不断凝聚思想共识

全院要持续深入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全面掌握中央政治局关于当前经济形势的分析和下一步经济工作部署,深刻理解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从而在思想上形成高度共识,形成推动工作开展的强大动力。

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要全面理解、把握《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2024年修订版)》,紧盯审判执行工作核心指标,不断优化审判流程,切实提高审判效率。同时,注重审判质量的评估与反馈机制建设,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检验。

坚守司法公正底线

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加强干警队伍纪律教育,提高干警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司法干预和插手案件处理的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不断夯实工作责任,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高质量推进。


文字|张青青

编辑|综合办公室

审核|周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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