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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
《中国妇女报》对我院
“妇女儿童工作”进行报道
“我丈夫知道我起诉离婚,变本加厉地威胁我,我该怎么办?”起诉离婚的高女士向办案法官求助。
“你这种情况可以向我们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办案法官回复并嘱咐道,“如果你丈夫收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还对你家暴,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妇联、社区、派出所都会关注你的人身安全情况。”
这是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陵法院”)通过保护令维护妇女权益的一幕。近年来,高陵法院立足司法职能,积极构建多部门联动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机制,着力打造“泾渭湾”家事审判和“法护未”少年审判品牌,用热情、柔情和真情诠释法治温度,使高陵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跨上专业化新台阶。
凝聚多方合力
筑牢妇女儿童维权屏障
“以法之名,呵护少年的你!”是高陵法院少年法庭法官的座右铭。“法院+妇联”机制,更是家事少年审判工作的重要举措。
高陵法院在诉前阶段,全面推行诉前调解机制,特别是针对家事审判中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组建“婚姻调解组织”促进婚姻家庭矛盾多元化解。与区妇联共同挂牌建成“婚姻家庭调解室”,由区妇联派驻专人参与诉前调解。近三年来,诉前调解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类案件200余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外,为加快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速度,高陵法院在立案窗口设立“四令一书”(人格权侵害禁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离婚证明书)快审通道。近三年来,高陵法院共受理申请人为女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18起,其中11件做出保护禁令,对不符合申请保护禁令的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和疏导化解工作。
目前,高陵法院以家事少年审判法庭为支点,在街办、社区、妇女儿童保护站等建成少年审判巡回工作站11个,同时依托这些工作站逐步设立模拟法庭、社区共享法庭等特色功能基地。这些工作站和基地采取共建共享的方式,将法治宣传、案件审理和回访、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送到妇女儿童身边。
注重品牌建设
驱动特色审判新发展
俗话说“家是爱的港湾”,高陵法院在家事少年审判工作中,依托辖区泾渭分明的文化地标元素,创建了“泾渭湾”家事审判品牌和“法护未”少年审判品牌,将法治融入家的港湾。
“高陵法院‘法护未’来了!”每次普法宣传走进高陵区的中小学校,孩子们看到“法护未”的标识,都会开心地喊起来。
“法护未”品牌卡通形象的头部是法律神兽獬豸的卡通形象,身体是身着铠甲、手持盾牌、气宇轩昂的兵马俑,将传统法治文化与陕西地域文化相融合。
“法护未”卡通形象开发出的一些文创产品也深受未成年人喜爱,为高陵法院开展普法宣传、拉近与未成年人的距离提供了便利。一些小朋友将“法护未”卡通小贴纸贴在自己的床头,告诉妈妈“法护未”会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延伸法律服务
增强妇女儿童维权意识
“希望咱们法院法官能多到我们村组,给农民普及法律知识。”耿镇街办妇女委员对法律宣讲的法官说出了农村妇女的心声。
针对辖区内不给出嫁女分配土地补偿款的现象,高陵法院及时与区妇联沟通,由专业法官对全区所有村组的妇女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参与培训的妇女干部200余人。
在西安市妇联的指导下,高陵法院还开展了“四令一书”专项普法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千余册,开展专题宣讲4次。今年,通过进学校、进社区开展法治宣讲26次,参与的妇女儿童达3000余人。
“妇女儿童的权益受到保障,是社会文明的体现,同时也需要法治的力量给予特别的关注和保护。”高陵法院院长刘运平表示,下一步,高陵法院将继续坚持以司法之力守护万家灯火,促进妇女儿童权益更加有保障、人生更美好、生活更幸福。
编辑|综合办公室
审核|周腾飞
高陵法院新媒体中心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