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高陵法院召开第十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刘运平主持,全体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赵燕子一行旁听。
党组书记、院长刘运平主持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分别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陕西宝鸡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第69问);传达学习了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区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等重要内容。党组成员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主题,联系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会上听取了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总结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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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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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断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地落实。
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不仅要学深悟透,更要融会贯通,确保全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指导法院工作向更加公正、高效、透明的司法目标迈进的“指南针”。
党纪是党员干部的“护身符”,更是司法公正的“防火墙”。要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将党纪学习教育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形成长效机制。
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聚焦司法体制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司法队伍建设等关键领域,锐意进取、奋发向前,以更坚定的改革决心、更加严明的纪律作风,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
文字|张青青
编辑|综合办公室
审核|周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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