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有一条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学力星球的案件是一起公诉案,任博等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应由人民检察院承担——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然而,今天辩护的过程中依然没有原告证人出场——难道证人受保护起来了吗?不敢出来指证?怕被打击报复?
帮会片都不敢这么拍,没有证人出庭,没有受害人,能叫刑事案件吗?
我虽然不在法律界,但明白一点常识,办任何案子,有罪没罪,凭的就是证据——
证据包括物证和人证,缺一不可!
尤其是这种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铁案,更要铁证如山!
而学力星球的案子,物证和人证都有漏洞,经不起推敲
(但锡林警方的做法是:先做有罪推定,拘留逮捕——于是任博他们先被关了一年零三个月)
今天的法庭上,任博的妻子付冕当庭举出要求证人出席的条幅。
为什么证人不到场呢?真的让人猜不出答案。
电影《第二十条》中——韩明检察官最后三分钟的讲述感动得我眼泪汪汪:
他说:法律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
他说:一次错误的裁决污染的是整个水源。
他说: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
他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为了找到物证和人证,他们顶住各种压力,历尽千辛万苦,才惩戒了坏人,保护了好人!
如果没有真实的人证和物证,一个案子是不可能真正地闭环的。
那样的案子,就是冤假错案!
如果执法人员一定要把学力星球办成铁案,就需要令人信服的物证和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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