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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12月26日,王某、刘某某在惠丰园小区附近燃放烟花爆竹,分别给予王某、刘某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2024年12月31日,张某某在泰安万达广场燃放烟花爆竹,给予张某某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3.2024年12月31日,刘某某在灵山大街中段燃放烟花爆竹,给予刘某某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4.2024年12月31日,邢某在泰汶吾悦广场燃放烟花爆竹,给予邢某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5.2024年12月31日,张某在五矿live商场南侧商业街燃放烟花爆竹,给予邢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6.2024年12月31日,徐某某在龙潭路与灵山大街交叉口附近燃放烟花爆竹,给予徐某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7.2024年12月31日,武某某、张某某在天平街道绿地城际空间站燃放烟花爆竹,分别给予武某某、张某某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8.2024年12月31日,聂某在粥店街道宏尚江山里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给予聂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9.2025年1月1日,姜某某在粥店街道泰安老街内燃放烟花爆竹,给予姜某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10.2025年1月1日,刘某某在梅山西路与泮河北街交叉口南侧桥上燃放烟花爆竹,给予刘某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11.2025年1月1日,王某某在爱琴海购物公园东侧桥上燃放烟花爆竹,给予王某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12.2025年1月1日,马某某在东湖路与唐訾路交界处附近燃放烟花爆竹,给予马某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3.2025年1月1日,唐某某在泰安吾悦广场燃放烟花爆竹,给予唐某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14.2025年1月1日,沈某在北上高大街与明堂路交叉口附近燃放烟花爆竹,给予沈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15.2025年1月1日,李某在御景龙城金泽水饺店门外燃放烟花爆竹,给予邢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16.2025年1月2日,武某某在北上高大街和佛光路交叉口附近燃放烟花,给予武某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17.2025年1月2日,韩某某、杨某某在粥店街道天平湖观景台燃放烟花爆竹,分别给予韩某某、杨某某各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18.2025年1月6日,张某在高新区大展玖隆府工地门口燃放烟花爆竹,给予张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19.2025年1月13日,张某在粥店街道办事处枣行南街藏式健康管理中心门口道路燃放烟花爆竹,给予张某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临近新春佳节,泰安警方提示各位市民朋友,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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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们好!
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大家都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在城区、生产区域、人口稠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而且带来严重的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问题,使空气质量变得更差,给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老人和儿童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市民朋友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大气质量也得到明显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今年我市烟花爆竹仍然采取常态化禁放政策,城区禁放范围是桃花源路暨G3高速公路以东,博阳路以西(含博阳路与碧霞大街交叉口向北延伸线至唐家庄村、刘家庄村、饲马峪村、沙家岭村、亓家滩村、王家庄行政村),环山路以南,高新区一天门大街以北。
为了我们共同生活的城市能有一个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特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规定,拒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二、自觉学习和积极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违规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
三、禁放区内对违规燃放、非法生产、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打击。举报电话:泰山区:6279110;岱岳区:8566600;高新区:6990110;泰山景区:5369110;“110”或泰安警方微信公众号—有奖举报。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由属地公安机关视情奖励现金100-500元。
四、通过微信、抖音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积极弘扬正能量。
让我们从身边做起,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以实际行动共同守护泰城的蓝天碧水。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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